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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毛毛雨”,魯迅煩死,張愛玲愛死

發(fā)布時間:2022-04-20 10:08: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作者:肖伊緋

  《毛毛雨》來了,林語堂沒有提及,魯迅是真不喜歡

  大約在1933年末,在上海剛搬進一所新租洋樓的林語堂,心情愉悅,頗感快慰。林語堂覺得“在上海找得到這樣的野景”,“不能不說是重大的發(fā)見”,“所以決心租定了”。因為新住所的周邊環(huán)境不錯,不由得令他“想到避暑的快樂了”,于是伏案寫了一篇《說避暑之益》。文中提到當時能在上海租住洋樓的階層群體的避暑時髦習慣之一:

  你可以帶一架留聲機,或者同居的“避暑家”總會帶一架,由是你可以聽到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diào),如《璇宮艷舞》《麗娃栗妲》之類。

  顯然,林語堂眼中的“洋樓”租戶們,避暑時總是要帶上一架留聲機,無論是輕便易攜的盒式,還是稍顯沉重的臺式,總之,都得想辦法弄去。這是那個時代,那個階層,所應當擁有的生活方式??上攵?,平日里是更少不了這留聲機的,簡直可以說是居家“標配”了。播放唱片的內(nèi)容,當然應該都是“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diào)”,至于“如《璇宮艷舞》《麗娃栗妲》之類”的唱片,應當就是1933年度“洋樓”租戶們的最愛。那是兩部外國歌舞影片的插曲,自然是“洋氣”十足的,也自然是足夠時髦的罷。

  1933年,這一年在上海也租定新房、搬了新家的魯迅,可沒有林語堂及“洋樓”租戶們那么閑情逸致,那么時髦“洋氣”。1933年4月間,因一向發(fā)表激進言論而恐招惹事端的魯迅,為了盡可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從拉摩斯公寓搬進了大陸新村九號。這是一處“越界筑路”的民居,具有半租界性質——魯迅便從“租界”兩字中各取一半,為自己的書齋取名“且介亭”,后來還把這一書齋名用在了自選文集的書名上。

  搬到這里住了一年多,魯迅心情并不好,豈止是不好,簡直是糟透了,只是因為這里一位外國人鄰居家里的女仆。1934年年底,魯迅就為這事兒,專門寫了一篇微型小說《阿金》。對,沒錯兒,這女仆就叫“阿金”,魯迅開篇第一段就只寫了這么一句話:

  “近幾時我最討厭阿金。”

  這女仆阿金,為什么這么討厭呢?因為她的生活起居,已經(jīng)嚴重地影響到了魯迅的寫作,到了幾乎寫不下去的地步,到了只能寫寫她,發(fā)幾句牢騷的地步了。魯迅坦承當時居住條件不宜寫作,以及“華洋”雜居的諸多不便。沒曾想,一位鄰居的女仆,竟給魯迅的生活造成這么大的困擾,成為魯迅生命中最后兩年里,難得的一部微型小說里的女主角,也實在是令人頗感意外。

  好在后來阿金終于被洋主人辭退了,“補了她的缺的是一個胖胖的,臉上很有些福相和雅氣的姨娘”,“已經(jīng)二十多天,還很安靜”,為此,魯迅終于松了一口氣。不過,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這歲月靜好的二十多天里,這位胖胖的姨娘,很會享受生活,居然還自己掏錢,“叫了賣唱的兩個窮人唱過一回‘奇葛隆冬強’的《十八摸》之類”。此時,心情平復且舒適之余的魯迅,也遠遠地聽著,甚至覺得這歌聲“比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遠”。

  至于這民間流行已久的“低俗”小調(diào),緣何能讓魯迅得出“比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遠”的評價,或許也是在以所謂“左翼文學”的思路來一番借題發(fā)揮,言下之意是要說勞苦大眾的“低俗歌曲”,也比小資產(chǎn)階級的“流行歌曲”更接地氣,更真實自然,更讓人聽著舒坦。

  張愛玲很喜歡,還給翻譯成了英文

  同一個時代,林語堂與魯迅,都是上海的租住戶。他們“活在這樣的地方”,耳朵里聽到的歌曲,“年頭年底所已聽慣的樂調(diào)”卻完全不同。不得不承認,“《璇宮艷舞》《麗娃栗妲》之類”,“‘奇葛隆冬強’的《十八摸》之類”,以及“絞死貓兒似的《毛毛雨》”,各種彼此毫無關聯(lián),“天差地遠”的腔調(diào)與旋律,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的大上海,雖交相迭響卻又各行其道,各有各的收聽者與追隨者。

  不過,林語堂沒有提及,魯迅真不喜歡的那一首《毛毛雨》,卻是當年上?!叭A界”廣為流行,“租界”里也曾一度流行,可謂“跨界”度很高的一首都市流行歌曲。

  如今的相關研究者,更是將這首《毛毛雨》視作中國流行歌曲的“開山”之作,宣稱這首歌早在1927年即已“開唱”,在國內(nèi)流行樂壇的開創(chuàng)期里有著極為重要的歷史地位與研究價值云云。無論如何,要想探究當年上海流行歌曲的實情究竟如何,恐怕既不能完全參照林語堂的“洋氣”生活,也不能隨意信從魯迅的牢騷小說。

  1944年7月,胡蘭成在《淮海月刊》七月號上發(fā)表了《記南京》一文,文中透露,張愛玲曾經(jīng)將《毛毛雨》的歌詞,翻譯成了英文,還特意為這首歌寫了一篇簡要的介紹說明:

  我喜歡《毛毛雨》,因為它的簡單的力量近于民歌,卻又不是民歌——現(xiàn)代都市里的人來唱民歌是不自然,不對的。這里的一種特殊的空氣是弄堂里的愛:下著雨,灰色水門汀的弄堂房子,小玻璃窗,微微發(fā)出氣味的什物;女孩從小襟里撕下印花綢布條來扎頭發(fā),代替緞帶,走到弄堂口的小吃食店去買根冰棒來吮著……加在這陰郁齷齪的一切之上,有一種傳統(tǒng)的,扭捏的東方美。多看兩眼,你會覺得它像一塊玉一般地完整的。

  這短短的、還不到兩百字的介紹,卻把張愛玲對《毛毛雨》的喜歡,以及“毛毛雨”中的上海灘如何令人動容,都表達得清清楚楚,描述得也栩栩如生??赡苁恰耙猹q未意”,也可能還想進一步表達,自己對《毛毛雨》這類流行歌曲的喜愛,究竟源于什么樣的心理與理由,不久,張愛玲又撰發(fā)了《談音樂》一文。1944年11月,此文刊發(fā)在了胡蘭成主編的《苦竹》雜志創(chuàng)刊號上,算是鄭重其事的一篇帶有專業(yè)研究范兒的“準論文”。文中專門提到了中國的流行歌曲,專門解釋了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究竟從何而來,如今又怎樣了。文中這樣寫道:

  中國的流行歌曲,從前因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嚨逼得尖而扁,無線電擴音機里的《桃花江》聽上去只是“價啊價,嘰價價嘰家啊價……”外國人常常駭異地問中國女人的聲音怎么是這樣的?,F(xiàn)在好多了,然而中國的流行歌到底還是沒有底子,仿佛是決定了新時代應當有的新的歌,硬給湊了出來的。所以聽到一兩個悅耳的調(diào)子像《薔薇處處開》,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從西洋或日本抄了來的。

  原來,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是因為當時都流行如“小妹妹”(實指演唱者黎明暉)一般的尖聲高音,所以“歌星都把喉嚨逼得尖而扁”。從《毛毛雨》到《桃花江》都一樣,都是這般尖聲細氣的唱法。

  不過,到了張愛玲生活其中的那個時代,也即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上海,這樣的狀況已然“好多了”。然而,張愛玲還是認為“中國的流行歌到底還是沒有底子”,“仿佛是決定了新時代應當有的新的歌,硬給湊了出來的”。

  于是乎,當1942年上映的中國電影《薔薇處處開》,由出演影片女主角的龔秋霞演唱的同名主題曲,一度大為流行之際,張愛玲仍然“忍不住要疑心是從西洋或日本抄了來的”。

  《毛毛雨》何時“開唱”?幾時“唱紅”?

  那么,《毛毛雨》究竟是怎樣一首流行歌曲,為什么這樣的“開山”之作,在魯迅與張愛玲那里,卻有著截然不同、大相徑庭的評判呢?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毛毛雨》里究竟唱了些啥:

  毛毛雨,下個不停;微微風,吹個不停;微風細雨柳青青,哎喲喲,柳青青。小親親,不要你的金;小親親,不要你的銀;奴奴呀,只要你的心,哎喲喲,你的心。

  毛毛雨,不要盡為難;微微風,不要盡麻煩;雨打風吹行路難,哎喲喲,行路難。年輕的郎,太陽剛出山;年輕的姐,荷花剛展瓣;莫等花殘日落山,哎喲喲,日落山。

  毛毛雨,打濕了塵埃;微微風,吹冷了情懷;雨息風停你要來,哎喲喲,你要來。心難耐等等也不來,意難捱再等也不來;又不忍埋怨我的愛,哎喲喲,我的愛。

  毛毛雨,打得我淚滿腮;微微風,吹得我不敢把頭抬;狂風暴雨怎么安排,哎喲喲,怎么安排,莫不是生了病和災?猛抬頭,走進我的好人來,哎喲喲,好人來。

  顯然,這是一首帶有濃郁民歌色彩,情真意切,朗朗上口的情歌,雖然通俗,但不低俗,更不庸俗。歌中那一句“小親親,不要你的金;小親親,不要你的銀;奴奴呀,只要你的心”,“三觀”還很正。那么,既然歌詞內(nèi)容及主旨上沒有什么可以讓人指指點點,那“絞死貓兒似的”女聲唱腔,在“十里洋場”的上海灘頭發(fā)聲“開唱”,究竟又始于何時呢?

  本文前邊已經(jīng)提到過的,如今在國內(nèi)學術界已漸生一種“公論”,即《毛毛雨》這首歌乃是中國流行歌曲的“開山”之作,最早是從1927年“開唱”的。據(jù)考,《毛毛雨》的作者,湖南湘潭人黎錦暉,曾于1927年2月,在上海愛多亞路(今延安東路)966號創(chuàng)立“中華歌舞專門學?!?。正是在這一時期,這首歌開始傳唱起來。

  不過,據(jù)筆者目前所查獲的文獻記載,《毛毛雨》這首歌的“開唱”時間,已然可以追溯至1926年11月11日。當天上午11時,上海新聞記者聯(lián)歡會舉行五周年紀念大會,來賓陸續(xù)到場,規(guī)模在千人以上。至12時聚餐之后,安排有游藝節(jié)目,其中就有由黎錦暉女兒黎明暉演唱《毛毛雨》的環(huán)節(jié)。次日,上?!稌r事新報》以較大篇幅報道了此次盛會??梢哉f,這篇報道,不但成為《毛毛雨》這首歌“首唱”之記錄,也足見這首歌一出場即有著不凡的媒體表現(xiàn)——在上海各大報刊記者的千人大會上演出,其傳播效能與社會影響力應當是非同凡響的。

  果不其然,不到一個月之后,12月4日,蘇州愛國女校開歌舞會,由于坊間盛傳黎明暉小姐將到場演唱《毛毛雨》,“蘇人如飲醐醍,狂走相告曰:小妹妹來蘇,小妹妹真來蘇矣。于是多引頸以瞻星光”。盡管,在眾多歌迷期待之中,歌舞會現(xiàn)場沒能等來這位早早出名的“小妹妹”,但她的當紅程度可見一斑。

  這位黎明暉,原名黎澤悌,是黎錦暉與首任妻子徐珂珊的女兒。在上海長大,因深得父親陶冶培養(yǎng),自幼能歌善舞,在音樂歌舞方面嶄露出驚人的才華與熱情。早在1922年,年僅13歲的她,即在大中華唱片公司灌錄了七張唱片,內(nèi)容為其父創(chuàng)作的《葡萄仙子》等七部歌劇。小小年紀,竟能有如此成就,各大報刊爭相報道評述,可謂轟動一時。

  黎明暉后來的歌、舞、影“跨界”發(fā)展,成就“三棲”明星的人生計劃,非常成功。灌錄歌劇唱片之后不久,時至1925年,她迅即又由歌舞領域轉投電影界,短短幾年間先后主演了《小廠主》《透明的上?!贰犊蓱z的秋香》《美人計》等數(shù)部影片。

  由此可見,由“小妹妹”來唱《毛毛雨》,從某種程度上講,并不是這首歌捧紅了黎明暉,恰恰相反,是黎明暉“唱紅”了這首歌。換句話說,《毛毛雨》這首歌是與“小妹妹”一并成長起來的流行歌曲——只要“小妹妹”一直活躍在歌、舞、影三界,只要“小妹妹”還是“當紅明星”,這首歌就還會一直在上海灘的華、洋、華洋雜居三界流行下去。無論魯迅是真不喜歡,還是張愛玲的喜歡得不得了,《毛毛雨》都還會一直流行下去。

  可以說,魯迅與張愛玲,正是這一都市流行文化時尚中,有意無意的參與者之一。也可以說,正是這一貶一褒,一揚一抑的隔空互動,從“泛文化圈”的層面,映證與助推了《毛毛雨》所帶來的流行文化時尚,且將這一本屬聽覺感受方面的時代風尚,以文學作品的方式,定格于都市文化歷史的時空之中了。(肖伊緋)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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