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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發(fā)展

發(fā)布時間:2023-02-22 15:41: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22日電 文化和旅游部22日發(fā)布《關于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發(fā)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芬?,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融合。

  《通知》指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發(fā)展對于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促進旅游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列出八項重點任務:

  (一)加強項目梳理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獨特的表現形式、鮮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具備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良好基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qū)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進行梳理,遴選體現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核心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為當地民眾廣泛認可、特色鮮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fā)展推薦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為旅游發(fā)展提供優(yōu)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

  (二)突出門類特點

  非物質文化遺產涉及不同門類,要找準各門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契合處、聯結點。深入挖掘民間文學的價值和精神內涵,講好當地傳說故事,讓游客了解地方歷史文化。鼓勵面向游客開展傳統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積極開發(fā)傳統工藝產品,豐富旅游商品內涵。將傳統體育、游藝納入旅游體驗。依托傳統醫(y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發(fā)展康養(yǎng)旅游。挖掘飲食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厚內涵,讓游客體驗當地民眾的生活方式,體會中國人順應時節(jié)、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思想理念和獨特智慧。發(fā)揮傳統節(jié)日、民俗活動參與性強的特點,讓游客感受當地民風民俗,提升中華文化認同感。

  (三)融入旅游空間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機融入能進一步豐富旅游景區(qū)、度假區(qū)、休閑街區(qū)、鄉(xiāng)村旅游重點村鎮(zhèn)、紅色旅游經典景區(qū)等旅游空間的文化內涵,提升文化底蘊。對在旅游空間范圍內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要加強保護傳承,提升展示利用水平。鼓勵從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fā)展推薦目錄中選擇適合的代表性項目進旅游空間,從其他地區(qū)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要適合本地文化生態(tài),被當地群眾和游客接受認可,避免生搬硬套、簡單移植和同質化發(fā)展。要為傳承人在旅游空間開展傳承實踐和旅游服務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傳承人參與旅游管理。要將旅游空間作為展示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面向國外游客講好中國故事,提升中華文化國際傳播效能。推動建設一批特色鮮明、氛圍濃厚、當地群眾和游客認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qū)。

  (四)豐富旅游產品

  支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xiāng)村旅游、紅色旅游、冰雪旅游、康養(yǎng)旅游、體育旅游等結合,舉辦“非遺購物節(jié)”“非遺美食節(jié)”等活動,發(fā)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鼓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或相關元素融入國家文化產業(yè)和旅游產業(yè)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qū)、主題公園、旅游飯店,融入機場、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游客服務中心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將旅游民宿與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有效對接,推出一批體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旅游民宿。鼓勵旅游演藝創(chuàng)作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汲取靈感和素材,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蘊含的核心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運用豐富的藝術形式進行當代表達。鼓勵旅行社等旅游企業(yè)制作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導游詞、宣傳冊、宣傳視頻等,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五)設立體驗基地

  參與體驗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游客深度認知、學習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途徑,也能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傳承體驗中心(所、點)、非遺工坊、項目保護單位等設施場所要增強互動演示、體驗教學等功能,面向游客提供體驗、研學等旅游服務,讓游客切身感受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鼓勵聘請傳承人作為專(兼)職講解員,為游客演示、講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笆奈濉逼陂g,文化和旅游部將遴選特色鮮明、服務成效顯著、群眾廣泛認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設施場所和提供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研學等服務的旅游相關場所,設立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

  (六)保護文化生態(tài)

  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傳統村落、古街、古鎮(zhèn)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孕育生存和傳承發(fā)展的重要空間。鼓勵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和有條件的傳統村落、古街、古鎮(zhèn)設立非遺工坊、展示廳、傳承體驗所(點)、代表性傳承人工作室等,因地制宜與旅游融合發(fā)展,讓傳承人、村民、居民成為旅游的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創(chuàng)新民族村寨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利用方式,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向游客講好中華民族共同體、中華文明多元一體的故事。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理念,保障當地村民、居民的生活,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實物和場所,保護文化生態(tài)不受破壞。依托傳統禮儀、傳統節(jié)日等發(fā)展旅游,應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群體意愿和當地風俗習慣。

  (七)培育特色線路

  支持在已有旅游線路中有機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體驗等內容。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旅游線路,加強推介宣傳,發(fā)揮典型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業(yè)以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特色景區(qū)、特色村鎮(zhèn)、特色街區(qū)為點位,與相關傳承人開展合作,培育一批滿足游客需求、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旅游線路。支持圍繞傳統節(jié)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等時間節(jié)點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活動,圍繞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旅游線路。

  (八)開展雙向培訓

  雙向培訓是增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和旅游行業(yè)相關群體之間相互了解、促進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要將旅游相關業(yè)務內容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培訓范圍,幫助傳承人、保護工作者了解旅游行業(yè)特點、政策法規(guī)、運營模式、游客需求等,提高傳承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和能力,增進傳承人對其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意義的認識。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納入旅游行業(yè)培訓范圍,幫助導游、講解員、旅游開發(fā)者等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guī)、知識內涵和保護理念,提高在旅游中合理利用和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和能力,引導旅游從業(yè)人員和游客欣賞、尊重、認同和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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