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急救教育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擬遴選1000所學校參與試點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4月10日北京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網站獲悉,教育部辦公廳近日發(fā)布《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指出,第二批擬遴選1000所學校參與試點工作,推動在校園內配備急救設施設備,加強教職工、學生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探索和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急救教育育人體系。
《通知》指出,結合學生身心發(fā)育規(guī)律、學校類型開展多元探索,構建循序漸進、螺旋上升的急救教育育人體系。學前階段,了解簡單急救常識,樹立安全健康意識;義務教育階段,熟悉基本急救知識,提升生命安全和應急救護意識;高中教育階段,掌握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培養(yǎng)自救互救和自我保護能力;高等教育階段,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知識與技能,倡導救護志愿服務。在學校教職工中普及急救知識和技能,培養(yǎng)急救教育教學師資。
試點建設任務包括普及急救知識。將急救教育融入學校的課堂教育、課外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形成以日常教育教學活動為載體,以軍訓、急救日等重要節(jié)點為契機,校內校外、課內課外、線上線下等多種教育形式并存的學校急救教育模式,切實提高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普及率。
配備急救設施。試點學校要按照有關學校衛(wèi)生工作標準、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等,結合學校規(guī)模、環(huán)境、地勢、交通、建筑等實際情況,配備足用、實用、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學校逐步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AED)。
此外,構建育人體系。各地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完善教學內容資源、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考核評價機制,構建系統(tǒng)、完整的急救育人體系。鼓勵高校開設應急救護相關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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