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網安局:對災情謠言零容忍
央視網消息:據公安部網安局公眾號消息,近期,京津冀等地遭遇強降水,多地居民因洪水被困,全國各地救援力量迅速集結,馳援救災一線,緊鑼密鼓投入到防汛救災工作。
在這眾志成城、萬眾一心的時刻,個別網民卻為了博關注、吸眼球、蹭流量,故意編造發(fā)布謠言信息混淆視聽、誤導公眾,嚴重擾亂了網絡空間秩序。
河北——發(fā)布不實汛情視頻
近日,河北警方工作發(fā)現,個別網民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視頻,聲稱秦皇島、唐山等地洪水肆虐,導致大量汽車被淹、地面坍塌并有機動車陷入其中。
這些視頻有著駭人聽聞的標題、移花接木的內容,讓人真假難辨。視頻一經發(fā)布,迅速引起網民關注。
經查,網民盧某某、柴某某對網上搜索到的多年前外省洪災視頻進行剪輯、拼接,轉發(fā)到本人新媒體賬號內并聲稱為本地發(fā)生,借此達到蹭流量、獲取熱度、增加粉絲數的目的。
盧某某、柴某某在網上發(fā)布虛假信息、散布不實言論的違法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產生了惡劣影響。
屬地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依法對兩人處以行政處罰。
河南——舊聞新炒,借水災博眼球
8月4日,河南焦作網安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有網民在某網絡平臺發(fā)帖,疑似為多年前的涉汛情信息“修改潤色”后發(fā)布。時值河北涿州抗洪救災的關鍵時期,該帖文發(fā)出后迅速引發(fā)大量網民關注。
焦作網警對此高度重視,立即對該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其為謠言信息。
經查,王某某在某網絡平臺上偶然找到一篇舊新聞,為了吸引流量獲取返利,就借河北涿州洪水熱點事件,對該則舊聞重新編輯后發(fā)布。
因其發(fā)布的謠言帖文在網上造成負面影響,焦作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王某某自行將不實文章刪除。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友引以為戒,不要利用群眾對災情的關心,發(fā)布不實、不當言論博取流量。
蓄意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
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guī),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huán)境。
普法課堂
造謠、傳謠應負的相關法律責任如下:
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
行政違法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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