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依法嚴懲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最高檢、公安部的詳細解讀來了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何春中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尤其是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現(xiàn)新動向、新特點,社會危害嚴重、影響惡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黨中央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政法委全面部署,要求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打擊境內協(xié)同犯罪人員,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加強對重大跨境案件的聯(lián)合督辦,健全完善常態(tài)化督辦指導機制,持續(xù)釋放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在前期聯(lián)合督辦2批8起案件的基礎上,近期,再次聯(lián)合督辦第3批5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此共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當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主要形勢和特點。最高檢與公安部連續(xù)三批掛牌督辦這類案件,有何具體考慮?
答:近年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xù)多發(fā)高發(fā),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推進打擊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這類案件快速上升勢頭。但是在信息網絡快速發(fā)展的時代背景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不斷衍生升級,整體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并呈現(xiàn)出一些新變化和新特點。一是境外詐騙集團壟斷化,零散、點狀式的獨立詐騙團伙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業(yè)園區(qū)、科技園區(qū)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團。二是犯罪形式復合化,由于集團壟斷化,導致集團犯罪鏈條進一步加長,犯罪形式相互交織。在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lián)犯罪滋生蔓延基礎上,近期,偷越國(邊)境犯罪迅速上升,逐步形成一條完整產業(yè)鏈條。由詐騙犯罪衍生的人口販賣、綁架、非法拘禁等危害嚴重,影響惡劣。三是黑灰產犯罪境外化,隨著國內打擊力度加大,黑灰產團伙或是將整個和部分犯罪鏈條逐步向境外轉移,或是在境內大量使用境外通訊工具以及服務器設在境外的資金交易平臺等,以逃避境內打擊。四是技術對抗升級化,黑產技術不斷翻新演變,涉及生產、銷售、安裝、維護全鏈條,一些本身有正常用途的網絡技術,實踐中時有被用于違法犯罪,如利用AI換臉技術實施詐騙犯罪,迷惑性更強。
在打擊治理過程中,最高檢、公安部加強協(xié)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常態(tài)化的重大案件掛牌督辦機制,先后掛牌督辦2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督辦情況,起到了積極的效果。這次繼續(xù)掛牌督辦5起案件,主要有三個方面考慮:一是通過聯(lián)合督辦進一步體現(xiàn)政法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從嚴從重懲治,堅決遏制這類犯罪持續(xù)高發(fā)的決心和舉措。二是通過聯(lián)合督辦進一步揭露境外詐騙集團和境內協(xié)同人員的卑劣行徑,形成有力社會震懾,敦促犯罪分子認清形勢、懸崖勒馬、盡快投案自首。三是通過聯(lián)合督辦進一步揭示當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新趨勢、新情況和社會危害,加強以案釋法,教育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年輕人切實提高法治意識,提升識騙防騙能力,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切勿跌入犯罪“陷阱”。
問:針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xù)高發(fā)的態(tài)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立足職能,開展了哪些具體工作?
答:近年來,面對嚴峻復雜的犯罪形勢,全國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加強信息互通、個案會商、類案研辦和辦案協(xié)作,完善上下一體、區(qū)域聯(lián)動、快速反應的辦案機制,堅決依法查處、從嚴懲治、協(xié)同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lián)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穩(wěn)定。
全國公安機關在“云劍”行動框架下,持續(xù)深入開展“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不斷強化打擊懲處力度,形成強大震懾效應。一是全力加強國際執(zhí)法合作。公安部以大案攻堅和“拔釘”行動為抓手,依托多邊雙邊渠道,克服防疫等困難,不間斷地派工作組赴有關國家和地區(qū)開展警務執(zhí)法合作,先后搗毀多個賭詐窩點,抓獲并遣返一大批涉詐犯罪嫌疑人,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成強大震懾。二是全力加強回流打擊。針對大量犯罪分子在境外實施犯罪且長期滯留不回的情況,去年以來,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礎上,抓獲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萬余人,包含“金主”150余人,“蛇頭”1000余人。三是全力打擊境內關聯(lián)犯罪。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對境內黑灰產犯罪進行全面起底和清理。去年以來,先后發(fā)起集群戰(zhàn)役210次、組織區(qū)域會戰(zhàn)4次,抓獲境內關聯(lián)違法犯罪人員11.2萬余人,有力切斷為境外詐騙集團“輸血供糧”的通道。
全國檢察機關緊密結合司法辦案職能,發(fā)揮偵查監(jiān)督與協(xié)作配合機制的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難案件,會同公安機關加強案件研判和工作會商。充分發(fā)揮檢察上下一體優(yōu)勢,加大對重點地區(qū)重點案件的指導力度。一是依法、從嚴、全鏈條追訴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lián)犯罪人員。2022年以來,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萬余人,起訴前端為詐騙分子提供個人信息、技術支持、引流推廣等幫助的犯罪22萬余人,起訴后端利用“跑分平臺”、虛擬貨幣等進行“洗錢”等犯罪15萬余人。二是持續(xù)加大對非法偷越國(邊)境人員的打擊防控力度。2022年以來,起訴偷越國(邊)境犯罪3萬余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3300余人、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6800余人,努力堵住涉詐人員向境外流動的通道。三是針對辦案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先后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出臺《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的意見》等司法文件,從實體和程序上扎緊織密刑事法網、統(tǒng)一執(zhí)法司法標準,為打擊治理提供法律支撐。
問:近期,中央政法委會議強調,要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打擊境內協(xié)同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將如何落實好這一要求?
答:依法從重打擊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和境內協(xié)同犯罪人員,是當前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落實好這一責任,關鍵是要加強辦案協(xié)作配合,用足用好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從定罪、量刑、財產處置等各方面落實從重懲治要求,釋放從重懲治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效應。
一是深挖案件線索,全面精準打擊。加大證據收集力度,深挖境外詐騙集團和境內協(xié)同人員的犯罪線索,依法及時查處、準確定性。當前,尤其要聚焦重點國家(地區(qū))和重大案件,依法嚴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以及由此衍生的拐賣人口、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深挖在境外滋生發(fā)展的黑惡勢力。堅持內外聯(lián)動,依法嚴厲打擊境內從事“跑分”洗錢、架設GOIP、收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組織運送偷越國(邊)境的黑產團伙。在辦案過程中,堅持打團伙、摧網絡、斬鏈條,深挖嚴打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后“金主”,切實斬斷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人員、資金和技術鏈條。
二是及時批捕起訴,形成有力震懾。健全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機制,持續(xù)跟蹤問效,防止應立不立、立而不查。對境外“回流”人員和境內協(xié)同人員,符合逮捕條件的,依法及時批準逮捕;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從嚴追訴。在提出自由刑建議的同時,同步提出罰金刑、沒收財產刑、職業(yè)禁止、禁止令的量刑建議,決不讓犯罪分子從違法犯罪中受益,務必讓其受到應有懲處,最大限度剝奪其再犯能力。
三是加強行刑銜接,形成打擊合力。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會同相關執(zhí)法部門,健全完善反詐領域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于不構成犯罪但涉嫌違法的,公安機關依法作出或移送相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對于決定不起訴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檢察機關提出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處理。要把行為人是否受過行政處罰作為案件審查的重要內容,對于曾因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lián)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相關行為的,應當依法從嚴追訴。對于曾因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決定自處罰完畢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準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機構執(zhí)行。
問:追贓挽損工作一直是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難點問題,尤其在跨境案件中難度更大,對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辦案機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眾經濟財產損失?
答: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追贓挽損成效,既是關乎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的重要問題,也是切斷詐騙犯罪分子與境內利益鏈條,從嚴從重懲治的有力舉措。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工作銜接配合,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擠壓犯罪分子的利益空間。
一是加強案件審查甄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從辦案初期,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要共同研究追贓挽損路徑方案,主動與銀行等金融機構聯(lián)系,加強對涉案資金賬戶的穿透分析,加大對涉案財產的審查甄別,全面追查涉案資金流向用途,準確認定涉案財產性質歸屬。一經查明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的,依法及時查封、扣押、凍結。
二是充分運用認罪認罰,督促主動退贓退賠。在各個訴訟環(huán)節(jié),要把認罪認罰制度與追贓挽損工作結合起來,綜合考量犯罪嫌疑人退贓退賠的意愿、能力、數額等情況,將此作為判斷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誠悔罪、自愿認罰的重要標準,督促其主動退贓退賠。對于拒不退贓退賠、有退賠能力但退賠數額明顯偏少的,依法從嚴處罰。
三是加大追繳處置力度,及時返還受害群眾。在辦案過程中,對應當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屬明確的,依法及時返還;權屬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還被害人。對于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或全國范圍內具有較大影響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在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當制作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依法追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
問:當前,國內民眾有的被境外犯罪分子騙取大額資金,有的受境外高薪入職等信息誘惑,通過偷渡等方式到境外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對于上述情況,結合所辦案件,能否給廣大人民群眾提出針對性防范建議?
答:當前,境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境內境外、網上網下、詐騙賭博等犯罪相互交織,詐騙手段迭代翻新,迷惑性、隱蔽性、針對性更強。針對上述新情況、新特點,廣大人民群眾要切實提高識詐防詐意識,我們每個人都是維護自身利益的“第一責任人”,不僅要做好自身防范,還要加強對家庭成員、親朋好友的教育提醒,共同營造“全民防詐、全民反詐”的社會環(huán)境。
結合近期所辦理案件,我們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堅決做到“四不”。一是不輕信。對于網絡上、朋友圈里發(fā)布的“高薪招聘”“出國招工”等就業(yè)信息,切勿輕信,被所謂的“高薪”蒙蔽雙眼。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尋求正規(guī)求職就業(yè)途徑,通過官方渠道了解出國務工的政策和當地的社會形勢,審慎作出決定。二是不貪利。不要被網絡上那些低收入、高回報的理財信息所蒙蔽,不要被所謂的內幕信息、專家意見所動心。要通過正規(guī)機構向專業(yè)人士咨詢了解投資信息,根據自己經濟實力和家庭情況理性投資,牢牢守住自己的“錢袋子”。三是不點擊。不要點擊任何來路不明的網頁鏈接,不要掃描任何來路不明的二維碼,不要安裝任何來路不明的APP軟件,尤其是堅決杜絕安裝網絡賭博、裸聊等軟件,防止陷入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四是不泄露。要妥善保管好個人信息,不隨意在網絡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銀行賬戶、家庭住址、聯(lián)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隨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不要根據群里人員指示提供個人信息或者進行賬號密碼輸入等操作。
我們也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正逐步成為詐騙犯罪重點對象,不僅造成自身財產損失,也帶來巨大心理壓力,影響家庭正常生活。為此,我們建議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別加強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反詐教育,圍繞粉絲打賞、游戲裝備、保健品、養(yǎng)老投資等重點領域,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和識詐防詐知識普及,從我做起,從小家做起,筑牢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家庭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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