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李某輝等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中新網(wǎng)韶關4月12日電 (王堅 黃俊)記者4月12日從韶關市公安局獲悉,李某輝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于4月11日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年輝診所負責人龔某輝和診所醫(yī)生辛某日前也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李某輝于3月11日從深圳返回韶關,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核查電話后,沒有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并多次不佩戴口罩進入人員密集公共場所,造成新型冠狀病毒社會面?zhèn)鞑乐匚kU。
3月12日17時25分許,李某輝前往年輝診所就診,該診所在疫情防控形勢嚴峻,韶關市面臨輸入風險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對上級疫情防控要求未予執(zhí)行,沒有落實執(zhí)行“四必查一詢問”,未使用電子健康申報卡,造成重大傳染病傳播風險。
3月18日韶關疫情防控新聞發(fā)布會上透露,公安機關已對該診所法定代表人、接診醫(yī)生,患者李某輝等人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接下來,以上涉案人員將陸續(xù)接受法律的懲處。
韶關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提醒,當前全國疫情點多、面廣、多發(fā)、頻發(fā),疫情形勢極其嚴峻復雜,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務。韶關市外來(返)韶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村(社區(qū))、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并配合落實相應的健康管理措施。如因個人不主動報備行程軌跡,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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