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微信朋友圈“曬”嗎?
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紅書等流量聚集的社交平臺,成為廣大網友分享生活的陣地。專家認為,不少社交平臺紛紛“社群化”“圈子化”“電商化”,打造核心競爭力、形成差異化特點十分重要。
為啥他們不愛發(fā)朋友圈了
“工作后突然發(fā)現朋友圈已經沒有大家生活的痕跡了,不知不覺間變成了駕校招生、教育輔導機構招生、租房中介、辦卡賣手機的各種廣告。”“微信朋友圈剛興起的時候,每天各種各樣的分享,曬一下吃的玩的,分享各種生活日常,覺得很有新鮮感,一天可以發(fā)好幾條,但現在一個月可能就發(fā)一條,越來越不喜歡在朋友圈曬了。”……近日,“朋友圈沒有了生活痕跡”登上微博熱搜,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
為什么很多人不愛發(fā)朋友圈了?有專家認為,不少人開始出現“社交媒體倦怠”,不發(fā)或停用朋友圈,或者設置一定時間段可見,這主要源于以下原因:其一,龐雜關系帶來心理負擔,許多人的朋友圈都經歷過不斷擴容的過程,從朋友到父母、同事、領導、客戶、同學、老師,類似的弱關系越來越多時,發(fā)朋友圈就降低了分享的樂趣;其二,過度商業(yè)化惹人反感。當朋友圈逐漸成為一個大賣場,商業(yè)化趨勢愈演愈烈,發(fā)朋友圈的動力也就越來越小。
清華大學互聯網產業(yè)研究院副院長劉大成接受本報采訪時說,微信等社交媒體已經成長為一個強大的生態(tài),它可以使人們在線與他人互動、交易和分享,消弭了位置的局限。這使得社交平臺能夠吸引大量用戶,社交平臺也圍繞其核心業(yè)務建立了龐大的產品和服務生態(tài)系統(tǒng),后續(xù)還應通過技術和功能的更新等持續(xù)優(yōu)化用戶體驗。
用差異化內容吸引用戶
除了微信,還有一些社交平臺近幾年關注度上升。數據分析平臺微播易等發(fā)布的《2022主流社交媒體平臺趨勢洞察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從存量角度看,超12億人都在用的社交APP微信成為社交賽道第一名,其次是抖音、微博、快手,這3個社媒平臺在用戶活躍度上處于絕對優(yōu)勢地位,B站、小紅書、知乎這3個相對小而美的內容社區(qū)平臺近幾年則從不同圈層用戶入手,向外擴展,共同撐起社交平臺的第三流量陣營。
《報告》數據顯示,抖音、快手平臺的用戶黏性最高,平臺與用戶的關系最緊密。其中,抖音的用戶日均使用時長高達144分鐘,用戶日均訪問次數達20次左右。業(yè)內人士指出,社交平臺的內容互動分享形式在變化,近幾年社交媒體增長最快的抖音和快手,就是依靠平臺上的內容吸引了消費者。以前的社交傳播主要是圖文,現在更多的是短視頻,對社交平臺的呈現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據了解,B站、小紅書、知乎等具有明顯的社群屬性和圈層屬性,精細、垂直、興趣化聚焦的社交平臺逐漸興起。大數據分析公司“秒針系統(tǒng)”商業(yè)智能與分析事業(yè)部負責人王玉梅說,早期不少社交平臺走的是知識分享的路線。比如,知乎的分享內容更側重文字類知識,B站則更多的是原創(chuàng)視頻。但現在年輕用戶有一個明顯的趨勢,是基于各自興趣愛好在社交平臺上形成不同的群體并聚集在一起,同時他們也更容易受博主的影響。不少社交平臺基于這些變化做了新的布局,比如增加不同類型博主的引入,讓內容分享更豐富。
“目前做得好的社交平臺正在向著知識類平臺轉變,用專業(yè)內容吸引受眾,而不是單純做商業(yè)轉化,這才是可持續(xù)的?!蓖跤衩氛f。
避免侵犯個人隱私
伴隨互聯網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對網絡社交有著天然的親切感。即使互不相識,也能“云聚”在一起探討興趣愛好、消費心得等。近些年社交平臺上的“種草”模式非常流行。例如,小紅書平臺的博主經常輸出使用各種產品的真實體驗,不少用戶將其視為購物參考,一些商家就與博主合作,通過在平臺“種草”來培養(yǎng)消費者。
“很多社交平臺在培育自己的帶貨電商陣地,社交平臺和電商形成一個相互融合、相互支撐的體系,像抖音、快手已經形成了電商生態(tài)和廣告生態(tài)?!眲⒋蟪烧f。
大家看似都在使用同一個社交平臺,但呈現的頁面卻是“千人千面”,這和大數據基于不同維度的個性化推薦有關,讓許多為用戶量身定制的廣告出現在眼前,其中也包括一些侵害用戶隱私的行為。
近日,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小雨是某高校法學院學生,作為某知名社交平臺的資深用戶,對于平臺不定期推送的個性化廣告推薦深感困擾。為了避免被個性化廣告推薦誤導,出于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目的,小雨希望能徹底關閉該平臺個性化廣告推薦。然而,在進入該平臺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設置時,小雨發(fā)現她只能選擇為期6個月的關閉時間,期滿后平臺將直接自動強制性恢復個性化廣告推薦。小雨遂將該社交平臺開發(fā)運營方告上法院。
為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向該社交平臺開發(fā)運營方發(fā)出司法建議。據悉,平臺開發(fā)運營方采取相關措施積極整改,對平臺中涉嫌侵犯個人信息的設置進行了修改并取消個性化廣告的自動恢復。
專家認為,提供廣告服務是不少社交平臺賴以經營發(fā)展的重要業(yè)務模式,個性化廣告技術是行業(yè)內普遍采用的興趣度匹配方式,新技術的運用也應以法律為準繩,在個性化和用戶信息安全之間達到平衡。
劉大成說,社交平臺要著眼于長遠發(fā)展,使用大數據、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時,應避免侵害個人隱私,造成信息安全問題,影響用戶體驗。
李雪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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