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罌粟殼”為何屢禁不絕?
火鍋、羊肉湯、鹵制品成添加罌粟殼重災區(qū)
“舌尖上的罌粟殼”為何屢禁不絕?
在火鍋湯料、鹵味熟食中添加罌粟殼,幾乎已成為不少餐飲從業(yè)者為吸引顧客鋌而走險的公開秘密。
2月1日,四川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米易縣一家羊肉湯鍋店主余某在羊肉湯里摻罌粟殼,將煮出來的羊肉賣給顧客食用。最終,法院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記者梳理100余起案例發(fā)現(xiàn),火鍋、羊肉湯、鹵制品等都是添加罌粟殼的重災區(qū)。多數(shù)被告人供述稱,加罌粟殼在食品中是為了“提味增鮮”“吸引顧客”。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shù)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節(jié)較輕,適用緩刑多。有專家曾發(fā)文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之所以泛濫,關鍵在于違法成本過低。
案例:
為了吸引更多顧客
羊肉湯鍋加罌粟殼
40多歲的余某家住四川省米易縣,他與妻子在當?shù)亟?jīng)營一家羊肉湯鍋店,主要售賣羊肉湯鍋和羊肉米線等。2021年9月中旬,余某感覺身體不適,剛好店門口來了一位賣中草藥的老人,他便叫老人配了兩副中藥。配完藥后,老人告訴余某,在羊肉湯中加入罌粟殼,能夠讓羊肉湯和羊肉味道更加鮮美。
為了吸引更多顧客,他便花了30元錢,在老人那里購買了3顆罌粟殼。2021年9月21日晚,余某在準備煮羊肉的香料包時,把3顆罌粟殼搓碎后添加在料包里。次日早上,他把添加了罌粟殼的料包放在鍋里和羊肉一起煮,然后給顧客食用。
后執(zhí)法人員將余某售賣的羊肉湯查獲并送檢,檢驗出含嗎啡143毫克/公斤,檢測結論不合格。余某如實供述其在羊肉湯中添加罌粟殼的犯罪事實。
探因:
為何屢禁不止?
利益驅使、違法成本較低
據(jù)悉,罌粟殼屬于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的物質,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有毒、有害的物質。
不容忽視的是,罌粟殼食用后或對人體產(chǎn)生危害。此前,有執(zhí)法人員向記者介紹,罌粟殼是毒品原植物,里面含有可待因、嗎啡等物質,如果長期食用的話,會造成人注意力和記憶力功能衰退,嚴重時可能對神經(jīng)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造成損害,出現(xiàn)內分泌失調,甚至導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2021年5月,四川攀枝花市西區(qū),一家羊肉米線店為了招徠顧客,連續(xù)兩天將家中存放的罌粟殼粉,添加在羊肉湯內供消費者食用,有群眾吃了米線之后尿液檢測呈現(xiàn)陽性。
違法添加罌粟殼為何屢禁不止?歸根結底是利益的驅使。記者梳理相關判例發(fā)現(xiàn),多數(sh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稱,加罌粟殼在食品中是為了使其味道更好。他們之所以鋌而走險添加罌粟殼,是因為聽聞:“在食品中加入罌粟殼能增加食品的鮮味,甚至讓人上癮,增加回頭客。”
2018年,《人民檢察》發(fā)表的《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問題實證分析——以40起案件數(shù)據(jù)為樣本》指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犯罪之所以泛濫,關鍵在于違法成本過低。司法實踐中,由于“罌粟殼”案件緩刑適用率偏高,再加上判處的有期徒刑刑期有限,大大降低了行為人的懲罰成本。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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