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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xié)委員謝文敏:建議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

發(fā)布時間:2023-03-02 10:14:00來源: 新京報

  將是否生育的決定權真正還給女性自身,由她們自己來決定是采取與男性結婚的形式生育子女,還是在繼續(xù)保持自己獨身的狀態(tài)下繁衍后代,是文明的進步。 ——全國政協(xié)委員謝文敏

  全國政協(xié)十四屆一次會議將于3月4日在北京開幕。全國政協(xié)委員、湖北省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今年她的提案是:建議全國以立法的形式,對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

  今年2月15日,《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施行,取消了對生育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謝文敏針對此《辦法》進行調研,認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有利于我國人口形勢發(fā)展,有利于維護婦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權益。

  提案

  生育權利不應和結婚登記捆綁在一起

  新京報:為何提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提案?

  謝文敏:我是湖北省婦聯副主席,特別關注婦女權益保護的問題。2021年,我也曾提出過“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戶及其權益保護”的提案,希望能夠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戶的立法,取消社會撫養(yǎng)費,并建議將父母配合非婚生子女落戶納入《治安管理法》。

  《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施行引起了熱議,實際上,廣東、上海等地也對生育登記政策進行了松綁。今年,我的提案是建議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我認為這些提案本質上都是在保障婦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權益。

  新京報:你認為此條提案保護了婦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什么權益?

  謝文敏:按照現行法律規(guī)定,只有合法結婚才能辦理準生證,進而享受生育保險。但隨著社會進步,婦女地位不斷提高,女性也可以獨自孕育孩子。我認為,生育權利不能和結婚登記捆綁在一起,女性即使沒有結婚,仍然有生育子女的權利,這樣對于女性來說更加公平。

  我國在1950年就承認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50)》第十五條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享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視。非婚生子女經生母或其他人證物證證明其生父者,其生父應負擔子女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全部或一部分;直至子女十八歲為止。”

  再到如今的《民法典》,法律規(guī)定在該問題上一以貫之。因為人生而平等,每一個孩子都有平等的權利。

  若是非婚生子女得不到合法地位,不能正常就學、就業(yè),最后增加的是全社會的負擔。

  影響

  法律照顧未婚生子人群體現法治溫度

  新京報:你認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的必要性是什么?

  謝文敏: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是國情需要,也是保證少部分人群正常生活的必要舉措。

  我國人口形勢正面臨嚴峻挑戰(zhàn)。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當前我國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3,這意味著生育率已經處于較低水平。將婚嫁、生育、養(yǎng)育、教育一體考慮,切實解決群眾后顧之憂,釋放生育潛能,促進家庭和諧幸福,才能做好新時代人口工作。

  隨著環(huán)境變化,當代女性的婚戀和生育觀發(fā)生了一些改變。法律主動照顧未婚生子的這部分人群,是我國法治溫度的體現。

  婚姻僅僅是家庭的一種形式而已,不能變相強迫不愿意結婚的人為了生育而不得不結婚。因此,如果單身女性有能力和意愿生育,進而組建單親家庭,法律并無理由對其予以歧視或禁止。將是否生育的決定權真正還給女性自身,由她們自己來決定是采取與男性結婚的形式生育子女,還是在繼續(xù)保持自己獨身的狀態(tài)下繁衍后代,是文明的進步。

  新京報:之前有非婚生子女權益受損現象的案例出現嗎?

  謝文敏:我在2021年提出“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戶及其權益保護”的提案,即便在兩會結束后,依舊有許多人給我發(fā)信息,表示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比較困難。

  因為我是律師,曾遇到過類似的事件。有兩個人分別有自己的家庭,他們出軌生了孩子。對于他們兩個人來說,違反我國法律,構成重婚罪,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是孩子是無辜的,他出生后應該享受我國法律所賦予的一切權利。因為不能上戶口,孩子不能上學。最后只能通過各種關系,讓這個小孩被別人收養(yǎng),才算解決戶口問題。

  展望

  社會進步、時代發(fā)展需要經歷一個過程

  新京報:在你的調研過程中,人們怎么看待這個提案?

  謝文敏:我在城市和農村進行了多輪研究和調查。專家學者普遍認為這是時代的進步,但是有些基層婦聯干部以及村民還是認為需要維護傳統(tǒng)的婚姻制度。人們的觀點存在博弈。但是我覺得,社會的進步、時代的發(fā)展需要經歷一個過程,肯定會有不同的聲音。我們需要看它在國家憲法框架下能不能真正實現平等。我認為取消結婚限制是對女性自由選擇生育的一種關愛。

  新京報:你認為如果這個措施實施,短期內會帶來人口數量的變化嗎?

  謝文敏:如果這個措施實施,可能影響并不大。三孩政策放開后,生育意愿也并沒有改變很多,大家還是按照以往節(jié)奏前進。所以我們不用想得太極端。

  新京報:你在提案中呼吁生育友好社會,你認為的生育友好社會是什么樣的?

  謝文敏:我認為生育友好,就是人人皆平等。國家對合法婚姻有生育保險、產假、陪產假等規(guī)定,希望之后所有女性和孩子都能享受這樣的待遇。

  我希望通過國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積極推動人口出生率逐年上漲。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我國依然能夠享受到人口紅利。(新京報記者 郭懿萌 實習生 陳雪穩(wěn))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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