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司法社工:用專業(yè)力量助迷途少年返航
“跟之前的那些朋友斷絕聯(lián)系了嗎?現(xiàn)在學習情況怎么樣?”近日,在廣西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的明秀“青空間”,司法社工潘花艷對17歲男生曉晨(化名)進行回訪。
曉晨是一名需要進行觀護幫教的特殊未成年人,從2022年5月起,潘花艷每周都會以社工的身份跟曉晨溝通,或是邀請專業(yè)心理咨詢師對他進行輔導,或是安排他到“青空間”開展志愿服務,或是跟其家長交流,了解其生活學習及心理動態(tài)。
近年來,共青團南寧市委積極與檢察院、法院簽訂構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支持體系的框架協(xié)議,牽頭成立南寧市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整合全市相關領域的社工人才資源,打造了一支55人的專業(yè)未成年司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以政府購買項目服務為載體,青少年司法社工隊伍不斷壯大。許多像曉晨一樣的特殊未成年人,在社工的幫教下,修正了不良的行為模式,重塑正確的價值觀,得以再次融入社會。
給涉案未成年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2022年1月,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檢察院受理了17歲少年曉晨參與的一起涉嫌盜竊的案件,隨后依法委托青少年司法社工對其進行社會調(diào)查。在調(diào)查中,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友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社工潘花艷找出了曉晨的“病因”:在校外奶茶店結交了社會閑散青年,并學習模仿抽煙喝酒等行為。由于父母對于零花錢的管控比較嚴格,為快速獲利,他跟著不良青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在考慮曉晨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的基礎上,結合社工出具的社會調(diào)查報告,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檢察院決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考察期為6個月??疾炱陂g,社工需要觀察他思想意識的轉變、親子溝通關系的改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提升。在此期間涉案未成年人若重新犯罪,檢察院便會撤銷觀護幫教協(xié)議并起訴。
“之前我覺得自己沒有成年,以為做的這些事情后果不嚴重,經(jīng)過教育我才知道觸犯法律對我的影響會這么大。”曉晨說,在看守所里,他了解到如果被檢察院起訴的話,他可能會被判處實刑半年到一年左右,而附條件不起訴的方式,給了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考察期的這半年,在曉晨定期提交的思想?yún)R報中,可以明顯看到這名迷途少年的思想轉變:
“事情雖然已經(jīng)過去了半年,我印象中好像才剛發(fā)生。這時刻警醒著我,不要做觸犯法律的事情?,F(xiàn)在每天都去學校學習知識,也發(fā)現(xiàn)自己靜下心來學會了好多東西。臨近期末考試,希望自己考個好成績,對得起自己,對得起父母?!?/p>
“國慶節(jié)去了民族廣場,人山人海。瞬間一股熱血涌上心頭,能出生在這么好的地方,我應該好好珍惜,如果不能做太大的貢獻,就做個合法的公民?!?/p>
“這段觀察期之后,我已經(jīng)習慣了自律。我也堅信生活沒有捷徑可走,不會想觸碰法律,以后的生活會把自己管好?!?/p>
……
潘花艷說,按照考察協(xié)議,她每周都會與曉晨溝通,通過法律、心理學方面的知識,引導其學習法律知識,釋放壓力,并通過親子教育修復曉晨的家庭關系,讓他的父母認識到自身職責的缺失,使曉晨能夠重返家庭。根據(jù)曉晨的性格特點引導他參與公益活動,豐富社會支持系統(tǒng),并幫助他進行職業(yè)規(guī)劃。每個月,曉晨都會提交兩篇思想?yún)R報,記錄他在學習、生活、交友等方面的情況,潘花艷會與其父母溝通印證。
如今,迷途知返的曉晨正在努力備戰(zhàn)幾個月后的高考。
父母的態(tài)度會直接影響幫教效果
社會工作專業(yè)畢業(yè)的潘花艷,2018年開始以社工身份參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她看來,要想打開涉案未成年人的心房,除了社工自身專業(yè)的理論、方法和技巧,更重要的還是真誠溝通,要跟他們建立像朋友一樣的平等關系,“感受到我們的真誠和用心,他們才會對你打開自己的心扉”。
成功消除孩子的戒備心理后,潘花艷會因材施教地進行學習任務的布置。比如面對考察協(xié)議里的生活動態(tài)記錄,部分孩子由于文化水平較低,在文字表達和書寫方面有困難,潘花艷就會面對面地進行教學,或者讓他們通過口頭表述并錄音完成。
“父母的態(tài)度會直接影響幫教效果?!迸嘶ㄆG告訴記者,她遇到最難幫教的是離異家庭的孩子。孩子的親生父母各自重建家庭后覺得負擔較大,于是把希望都寄托在社工身上,經(jīng)常以工作忙為由推脫溝通,總說“你們看著辦”。在孩子看來,他們會覺得自己被拋棄了,每當提到父母時就表現(xiàn)得很沒有安全感。
“從我辦理的一些案件來看,不管是當事人未成年時走上犯罪道路,還是他后面改造成功,家庭都是很重要的因素?!蔽鬣l(xiāng)塘區(qū)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劉通恒說,近幾年,他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大多數(shù)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的子女,這些家長平日為了生計奔波,對子女的教育監(jiān)管缺失,孩子逃課、輟學接觸社會后,容易參與危害社會秩序類的犯罪,比如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或是參與搶劫、打架斗毆等偏暴力性質的犯罪。
在劉通恒看來,預防未成年犯罪,一個刑事案件辦理結束,只是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聯(lián)合社工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觀護幫教,加強家庭教育指導,進一步開展法治宣傳并針對案件反映的社會問題參與社會治理,是檢察機關在案件之外的另一半重要工作和職責。他表示,目前從附條件不起訴對象的幫教效果來看,總體還是很好的,這些涉案未成年人基本都能順利地通過考驗期。“但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為6個月以上1年以下,在這些未成年人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家長還要繼續(xù)承擔好教育和引導的責任,才能幫助孩子徹底轉變思想,不再誤入歧途?!?/p>
中青報·中青網(wǎng)記者 謝洋 實習生 石鮮鮮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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