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四川兩省消協(xié)(委)建立異地消費維權機制
中新網西寧3月26日電(祁增蓓)26日,記者從青海省消費者協(xié)會獲悉,日前,為主動搭建異地化解消費糾紛的橋梁和渠道,青海省消費者協(xié)會會同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創(chuàng)新深化合作機制,在雙方已簽訂的《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的基礎上,聯合向兩省各市州、縣區(qū)各級消委(協(xié))下發(fā)了《關于建立川青異地消費維權機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建立川青異地消費維權機制是履行消委(協(xié))組織公益性職能的具體體現,也是全面推動川青兩地消費市場繁榮發(fā)展,暢通異地消費維權的橋梁和渠道,化解消費者異地消費糾紛“投訴難、維權難”的有力舉措。
據悉,川青異地消費維權將立足于增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實效,主動結合兩地消費特點和維權難點,及時處理好消費糾紛。
《通知》明確,川青兩地消費者在四川、青海區(qū)域內購買商品或購買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其居住地的消委(協(xié))投訴。被投訴方所在地或經營地的消委(協(xié))收到轉辦的投訴后,應及時審查投訴方及被訴方的主體資格和投訴內容,并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投訴,消委(協(xié))應對爭議事實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消費者。
對于消費者反映的實際經營地在青海但注冊地在四川,或者實際經營地在四川但注冊地在青海的經營者,兩地首先接到投訴的消委(協(xié))要及時將相關投訴信息進行跨區(qū)域通報,兩地消委(協(xié))可聯合開展投訴處置。
同時,川青兩地將暢通違法案例的移送渠道,辦理川青異地移轉案例消委(協(xié))將以季度為時間節(jié)點,對本轄區(qū)內處理異地移轉案例逐級匯總報送至上一級消委(協(xié))。
青海省消費者協(xié)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青海省消費者協(xié)會與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將從多形式、多方位加大合作力度和深度,細化異地消費維權督導措施,及時關注異地消費維權機制落實情況,強化異地消費維權工作實效,共同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更加便利暢通的維權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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