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軍隊廉政風險防范預警機制的意見》
本報北京7月19日電 經中央軍委批準,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建立軍隊廉政風險防范預警機制的意見》。
《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以嚴防權力運行脫軌越軌為主要目標,以強化對廉政風險先知先察、預研預判為著力重點,著眼發(fā)揮前瞻預判、前端監(jiān)測、前期防范功能,對建立軍隊廉政風險防范預警機制作出部署,為前移防范關口、從源頭上精準有效防治腐敗提供指導依據(jù),是貫徹習主席重大決策部署,健全軍隊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重要舉措。《意見》的印發(fā)施行,對于持續(xù)深化標本兼治、提高治理腐敗效能,對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zhàn)持久戰(zhàn),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共5個部分,明確提出建立軍隊廉政風險防范預警機制的重要意義、功能定位和原則要求,系統(tǒng)分析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易發(fā)多發(fā)腐敗行為的征兆表現(xiàn),嚴格開列需要重點關注的廉政風險清單,靶向制定強化防范預警的措施制度,并對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追究,壓緊壓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jiān)督責任、行業(yè)部門廉政主管責任提出明確要求。(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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