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征詢意見:預收資金余額超20萬 其中40%應專用賬戶管理
中新網4月8日電 據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網站消息,《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將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并已列入上海市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年度修訂計劃。市商務委在充分調研、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15日。
《征求意見稿》提到,經營者預收資金余額超過20萬元的,列入一般風險警示,經營者應當將全部預收資金余額的40%采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經營者預收資金余額超過5000萬元或上一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的20%,列入特別風險警示,經營者應當將全部預收資金余額采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設立不滿一年和《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經營者,預收資金余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應當將全部預收資金余額采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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