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5月17日,經(jīng)法國巴黎上訴法院初審,前總統(tǒng)薩科齊“腐敗”和“以權謀私”罪名成立,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一年實刑,同時剝奪三年公民權利。
法院同時對其他涉案人員做出判決,薩科齊的前律師赫爾佐格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并被判處三年內(nèi)禁止從事律師職業(yè);前法官阿齊貝爾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當天,薩科齊方面表示,將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021年3月1日,法國巴黎刑事法庭對前總統(tǒng)薩科齊貪腐一案作出判決。薩科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兩年執(zhí)行。在庭審中,法庭確認了薩科齊、律師赫爾佐格以及前法官阿齊貝爾之間存在貪污受賄關系,罪名成立。隨后,包括薩科齊在內(nèi)的三名被告均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薩科齊2007年至2012年擔任法國總統(tǒng)。他在2013年被指控在2007年的總統(tǒng)競選中非法接受歐萊雅集團已故繼承人利莉亞娜·貝當古的資助。薩科齊還被指控為換取上述案件的內(nèi)幕信息,許諾為阿齊貝爾爭取“輕松的摩納哥職位”。阿齊貝爾時任頗有影響力的刑事法院法官,被認為了解相關案情進展。(總臺記者 白潔)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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