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墓志整理中的偽品與辨?zhèn)螁栴}
作者:毛陽光(洛陽師范學院河洛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歷史文化學院教授)
在21世紀以來的唐代史研究中,新出土墓志的整理與研究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學術(shù)熱點。與大量墓志整理著作和研究論文同時出現(xiàn)的,還有關于墓志真?zhèn)蔚霓q論。如引人注目的日本朝臣備書丹的《唐鴻臚寺丞李訓墓志》,其真?zhèn)尉驮破饘W術(shù)波瀾,中日學者均參與其中。此外,還有一些流散唐墓志的真?zhèn)我惨饘W者們的關注,就其內(nèi)容、書法等展開討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段時間以來,隨著城市的擴張、城市基礎建設的加快、各類生產(chǎn)活動以及非法盜掘等,使得大量深埋于地下的墓志重見天日。唐代墓志紋飾精美,書法水平高超,名人墓志以及由知名文人、書法家撰文或書丹的墓志成為民間收藏追逐的目標,也滋生了偽造墓志牟利的現(xiàn)象。
早期墓志翻刻與作偽主要集中在北魏以前的墓志及碑刻上,尤其是北魏墓志。然而,由于早期碑刻、墓志對作偽者文史功底、書法素養(yǎng)以及刻工要求很高,作偽成本高,使得存世量大、內(nèi)容更為豐富的唐代墓志逐漸成為作偽的重災區(qū)。近年來,此風愈演愈烈,甚至一些內(nèi)容較為簡單的下層官吏和普通民眾墓志也出現(xiàn)翻刻作偽的現(xiàn)象。一些偽志被國有以及民營博物館征集收藏,拓本出現(xiàn)于墓志整理著作中,甚至被作為新史料加以使用。有感于此,王素在《長安高陽原新出土隋唐墓志·序》中指出,“盜掘的中古墓志,來源不清楚,真?zhèn)尾磺宄?,出土的時間和地點不清楚,僅憑不知是從真石還是從偽石上拓印的拓本進行整理和研究,心里是否踏實成為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因此,對各種出版物中的唐志區(qū)分真?zhèn)尾⒓右员嫖鍪呛苡斜匾?。筆者依據(jù)自身長期搜集、整理唐代墓志的經(jīng)驗,對相關問題加以分析與說明,期望促進唐代墓志的更科學的整理與使用。
唐代墓志作偽的幾種類型
從目前出版物中所見有問題的唐墓志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翻刻墓志。由于多數(shù)作偽者不具備專業(yè)知識,為了避免露馬腳,大多數(shù)偽志都是翻刻唐墓志原石,這也是目前唐志偽品中最為常見的類型。如《鄧師并夫人陳氏墓志》《王沼墓志》《王公亮墓志》等。此外,近年來在刊物上發(fā)表的《張羲之妻阿史那氏墓志》《蕭齡之墓志》《盧公亮墓志》均系翻刻品。由于是按照原石進行翻刻,盡管其中一些高質(zhì)量的翻刻惟妙惟肖,但多數(shù)翻刻品刻制都比較粗糙,文字走樣變形,且有真品參照,容易辨別。但唐代墓志的翻刻還存在一些值得警覺的新情況:如一些以往并不受到關注的墓志也被翻刻,這些墓志志主多為下級官吏或婦女,體量小,內(nèi)容簡單,書法亦不精,易于被翻刻而蒙混過關。此外,還存在作偽者刻意隱藏原石而專門售賣翻刻拓本的情況。如筆者所見《孔昌寓墓志》拓本,書法走樣,刻工粗劣。然而就內(nèi)容而言,記載其家族世系情況甚詳,文字流暢,對仗工整,符合唐代前期駢體文的風格。且其生平可以和《新唐書·孔述睿傳》及《金石錄》所收《孔昌寓碑》中相關記載相互印證。筆者推測,作偽者很難憑空捏造出與傳世文獻如此吻合的偽志,應該是《孔昌寓墓志》原石已經(jīng)出土,只是藏家秘而不宣,故而有翻刻本流出。
翻刻并改刻。此種作偽并非原樣翻刻,而是在翻刻過程中改動其中的內(nèi)容,通常是將墓志內(nèi)容與唐代著名文人及書法名家聯(lián)系起來。如《賈勵言墓志》偽品,在墓志首題后另起一行添加“河南伊闕縣尉李華撰文并書”,表明該墓志由盛唐著名文士李華撰文、書丹,而洛陽師范學院河洛古代石刻藝術(shù)館所藏《賈勵言墓志》原石則沒有。再如《蔡鄭客墓志》偽品,增加“原汲郡新鄉(xiāng)縣尉李頎書”的款識,借以將偽志書法與盛唐邊塞詩人李頎聯(lián)系起來,以期求得高價。
原石改刻。此類情況使用的都是墓志原石。只是在原石的空白處添加一些內(nèi)容,借此攀附名人,抬高身價。目前所見有《康子相墓志》《李寶會墓志》《楊元卿妻陳氏墓志》《宇文弁才墓志》等?!犊底酉嗄怪尽吩谀怪咀詈罂瞻滋幪砑釉S敬宗撰文的內(nèi)容?!独顚殨怪尽穭t在原石右下角空白處加刻了“右拾遺徐浩撰”?!队钗嫩筒拍怪尽穭t是改刻年號兼增刻名人題署。該志本是初唐貞觀年間入葬的墓志,牟利者為抬高墓志價格,先將宇文弁才及妻李氏遷葬的時間改刻為永泰元年,又在空白處添加了“朝請郎行河南縣丞韋應物撰并書于永泰元年歲次乙巳十月丁酉朔十三日己酉遷記”的題記。
偽刻。此類偽品主要是照搬傳世文獻或出土墓志內(nèi)容加以裁剪拼接,甚至臆造,故而多數(shù)內(nèi)容前后矛盾,存在官職、地理、年代錯誤等硬傷,違背歷史常識,如《郭萬墓志》《袁欽望墓志》《崔迢墓志》《徐守謙墓志》《郭奕沖與妻張氏合祔墓志》等?!豆f墓志》書法卑弱,無唐人風范。首題“后唐板授汝州刺史郭府君墓志銘”,以中宗神龍中興為后唐,有違史實。《郭奕沖與妻張氏合祔墓志》首行出現(xiàn)“中軍內(nèi)閣總判”的怪異官職,亦很荒唐。
以上類型中,只有原石改刻之類,經(jīng)過去偽存真的辨析,可視作原石,其他均為偽品。有些學者會認為,翻刻墓志既然以真品墓志拓本為藍本,單純就研究而言似乎無關緊要,例如前面提及的《孔昌寓墓志》。實際上,在沒有見到原石拓本的情況下,我們很難知道翻刻品的內(nèi)容是否完全按照原石翻刻。由于作偽者只為牟利,加之自身水平的限制,使得翻刻品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如一些墓志由于自然銹蝕導致一些內(nèi)容漫漶不清,翻刻者無法正確辨識內(nèi)容,就照貓畫虎,甚至妄自改動。如《裴向妻盧氏墓志》翻刻品大體遵循原石內(nèi)容,但志文十六行提及其第五子時,原石名字漫漶不清,翻刻品遂臆刻為“迎”,然據(jù)《裴向墓志》原石拓本,當為裴邃;“盧氏一女,婚配中書舍人李肇”,原石此處雖漫漶,但大致可以辨識,而翻刻本改為李華,或為偽冒知名文人李華。
辨別唐代墓志偽品的幾個要素
既然民間流散的唐代墓志中存在著偽品的情況,那么,我們又如何辨別呢?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以辨別真?zhèn)巍?/p>
墓志書法。唐代墓志書法的時代特征極為明顯。不同時代風格的書法作品不可能突然穿越到另一個時代,并且一個時代的書風也很難模仿。葉昌熾就指出,即便是唐代書法水平較差的碑志,“然書雖不工,自有氣韻,雖宋元名家之筆,亦未能遽到”。絕大多數(shù)偽品,即便是翻刻品,書法幾乎都達不到原石書法的水準。如《王紹文墓志》,該墓志為杜審言撰文,宋之問書丹,二人均為極負盛名的文人。有學者撰文給予該墓志很高評價,然而,其書法并非唐人書風。且其夫人袁氏延載二年八月卒于神都溫柔里是一個明顯的硬傷,因為這年正月即改元證圣。一些原石改刻年號或增加名人題署,文字與原石風格絕不類似,有一定書法素養(yǎng)的研究者僅僅從書風中就可以辨識。
銹蝕及風化痕跡。墓志本身是石灰?guī)r,入土之后,雨水、土對墓志都會造成侵蝕,尤其會在志石表面形成坑坑洼洼的凹痕以及結(jié)成堅硬的土銹,墓中的攀爬植物也會在石上形成印痕,出土之后志石也會出現(xiàn)自然的風化。這些情況很多都會反映在拓本上。而翻刻的墓志卻沒有這樣的痕跡,作偽者只能采用人工做舊的手段來達到。最常見的方法就是用硬物敲擊偽品本身來作偽,但這樣的痕跡不是自然形成的,故而非常生硬。如陜西歷史博物館征集自洛陽的《劉莒墓志》翻刻品,墓志面平整如新,但四邊卻人為敲擊出殘損的痕跡,作偽痕跡明顯。研究者只要認真觀察,不難辨別真?zhèn)巍?/p>
墓志內(nèi)容。這主要針對偽刻墓志。如《崔迢墓志》,由于是郭行余撰文,劉禹錫書丹,故而引起唐代文學研究者的關注。實際上,該志漏洞甚多:從墓志行文的口吻來看,明顯是崔迢的二子撰寫,而非郭行余。郭行余的題署“前鄉(xiāng)貢進士、楚州刺史”,此種題署不符合墓志撰寫的常規(guī)。其六代祖崔昂的仕宦經(jīng)歷,先北齊散騎常侍,然后又魏鴻臚、光祿等卿,前后次序顛倒。五代祖崔君洽曾任聘陳使,墓志誤為“聘陳仕”,這是劉禹錫絕對不可能犯的錯誤。從該墓志書法而言,亦非唐人書風。再如《武文林墓志》實際上是利用《武文瑛墓志》內(nèi)容加以篡改而成的。只是將原石的“曹州別駕”改為“洛州別駕”,“公諱文瑛,字布舉,太原人也”改為“公諱文林,字永舉,大圣人也”。作偽手法拙劣,文字丑陋,內(nèi)容怪誕。我們只要熟悉唐代文獻資料以及墓志撰寫的慣例,時常關注新出土唐代墓志的情況,就不難辨析這類偽作。鑒于目前,絕大多數(shù)作偽者不具備古文撰寫的能力,篡改、粘貼現(xiàn)有的墓志文字是作偽最為主要的方式,可以利用功能強大的古籍全文檢索系統(tǒng),將疑偽的內(nèi)容進行檢索對照,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對待流散墓志需要注意的問題
對流散民間的唐代墓志在使用時既要秉持科學審慎的態(tài)度,但也不必草木皆兵,求之過深。除非墓志內(nèi)容有明顯違背歷史年代、職官制度、行政建置的問題,否則不要輕易否定墓志內(nèi)容。首先要考慮的是書法風格以及墓志風化銹蝕痕跡,然后才是對具體內(nèi)容的考證。此外,由于知名文人、官員以及書法家一直是作偽者仿冒的重點,和這些人物有關的墓志一定要多加注意。
之所以說單純從墓志內(nèi)容判斷其真?zhèn)尾⒉豢煽?,這是因為墓志文本作為主觀書寫的產(chǎn)物,畢竟會受到當時政治局勢、宗教信仰、社會風俗、志主家族內(nèi)部因素,甚至不同地域書寫者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其中許多具體細節(jié)是我們無法確知的。早在20世紀30年代,岑仲勉在《貞石證史》中就認為不應該“過信石刻”。即便是沒有任何疑問的唐墓志,也會存在難于解釋清楚的問題。他為此專門列舉多例父子、夫妻墓志中存在的郡望、名諱、歷官、享齡等內(nèi)容記載相互矛盾的情況加以說明。
例如,數(shù)年前西安出土的《閻用之墓志》,為中唐著名文人獨孤及撰,另有傳世文本收入《毘陵集》。令人莫名的是:墓志中有關閻立德家族世系居然少了一代。傳世文本為:“其裔孫慶在隋為少司空,慶生毗,毗生立本、立德?!倍怪疚谋緸椤捌湟釋O慶在隋為少司空,慶生立本、立德?!卑凑粘R?guī)判斷,墓志一定是存在問題的。然而,細審墓志拓本,并不存在作偽的可能。極可能志文在寫作時發(fā)生了疏誤,原石被摹勒時未被發(fā)現(xiàn),直至埋入地下。直到問題發(fā)現(xiàn)后,獨孤及又做了修訂,傳世文本后來收入文集。
陳麗萍《唐〈嗣趙王妃竇氏墓志〉釋讀》對陜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發(fā)掘的竇婌墓志進行了研究。她注意到民間還流散有一方《唐嗣趙王故妃竇舜舜墓志》,從該墓志內(nèi)容及書法來看,并不存在疑問。然而,兩方墓志志主均為嗣趙王妃竇氏,均為竇孝慈孫、竇希璥女。竇婌三十二歲為嗣趙王妃,開元十一年七月卒于崇賢里;竇舜舜四十二歲、開元九年為嗣趙王妃,開元十年十月十二日卒于延福里。如果兩方墓志志主各有其人,當為姊妹,但二人為嗣趙王妃的時間有重疊。如果兩方墓志為同一人,又難以解釋兩方墓志內(nèi)容的差異。為何會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目前還沒有合理的解釋。因此,寧欣就曾針對《陳守禮墓志》中存在的一些無法解釋通的疑問提醒研究者:對于來源不明的出土墓志,使用要謹慎,同時要重視其內(nèi)容的考辨。
就筆者所見,目前刊布的唐代墓志絕大多數(shù)都是沒有問題的,偽品只是極少的一部分。就如《李訓墓志》,雖非考古發(fā)掘品,但無論是書法風格,還是墓志行文及內(nèi)容,都沒有什么可以質(zhì)疑的。尤其是志主的家族成員信息在傳世文獻中可以得到印證,其家族成員的墓志此前也在西安、洛陽相繼出土。因此,其贗品的結(jié)論并不能成立。一些學者針對墓志中出現(xiàn)的一些書寫錯誤、難于理解的典故等就懷疑其真?zhèn)?,也是不必要的。要知道在目前的條件下,憑空制作而不是翻刻一方無懈可擊的偽品唐代墓志難度極大。民間流散的大量唐代墓志雖然來源不明,但只要經(jīng)過認真的辨析,并不影響其內(nèi)容本身的真實性與史料價值,完全可以研究使用。
鑒于目前民間流散唐代墓志數(shù)量較大、偽志時有出現(xiàn)的情況,未來對這部分墓志的搜集與整理工作仍舊是唐代文獻整理中極為重要的部分,任重而道遠。在這個過程中,勢必要對一些唐志偽品進行辨析。而對待這些墓志的態(tài)度應該是:不盲目追求新資料,也不必過分質(zhì)疑墓志資料的真?zhèn)?,兩者都要求研究者沉著冷靜,既不要嘩眾取寵,也不能杯弓蛇影。厘清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關系,要注意對已刊布資料的消化與吸收,既使新資料的作用得到最大發(fā)揮,又不盲目追求新資料的快速刊布和發(fā)表,避免急功近利,這才是墓志整理與研究者必須秉持的心態(tài)。
?。ū疚南祰疑缈苹痦椖俊?000年以來流散唐代墓志的整理與研究”〔19BZS004〕階段性成果)
版權(quán)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或“中國西藏網(wǎng)文”的所有作品,版權(quán)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zhuǎn)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