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從重”界線,為公民個人信息法治護航
作者:劉婷婷 法學副教授
關于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保護,又有新的舉措鄭重落地。12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5件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對部分法律適用問題重申或者明確意見,強調訴源治理等。
近年來,我國推進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立法保護,不乏可圈可點的舉措。比如,刑法修正案(七)規(guī)定了兩個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取消了上述兩個罪名,統(tǒng)一為新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又比如,在民法典專設“隱私權與個人信息保護”章節(jié);2021年8月20日,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通過,更以專門立法的形式,給公民個人信息以系統(tǒng)化、全方位的法律保護。
公民個人信息既需要立法規(guī)范,也離不開強有力的司法保護。公安機關持續(xù)推進凈網(wǎng)專項行動,僅2021年便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98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萬名。據(jù)最高檢公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18年至今,全國檢察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16459人、起訴33417人,其中,2022年1月份至9月份即批捕1199人、起訴6223人。在“海量”數(shù)字的背后,是職能部門的依法作為。
還應看到的是,最高司法機關發(fā)布的司法解釋和典型案例,盡管并不具備法律的效力,但對于各級司法機關來說,仍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也彌補了法律過于不夠具體的欠缺,有利于秉持立法精神,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
審視最高檢這次發(fā)布的5個典型案例,涵蓋了“竊取人臉信息”“出售行蹤軌跡信息”“打擊行業(yè)‘內鬼’內外勾連”等方面,抓住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最為薄弱的環(huán)節(jié)。比如,人臉識別技術發(fā)展很快,優(yōu)勢特征明顯,各地廣泛應用,但也給了不法分子濫用,甚至竊為己有的機會。還有一些人從追星族的狂熱中看到商機,采取不法手段獲取明星航班信息,甚至在明星車輛中安裝定位儀,向粉絲們出售信息獲利。又比如,在諸多個人信息泄露事件的背后,都有人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和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發(fā)布典型案例,給出方位標靶,便于精準打擊。
最高檢發(fā)布典型案例,一個重要的目的就在于劃出“從重界限”。在其中一個典型案例中,陳某甲等人開展所謂“私家偵探”,通過手機定位出售公民行蹤軌跡信息,導致2021年閔某通過陳某甲出售的定位信息,蹲守到了離家出走的妻子,并將其殺害。基于陳某甲行為的出賣軌跡信息導致了他人被殺死亡的嚴重后果,檢察機關將其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另一件典型案例中,李某用虛擬幣在暗網(wǎng)論壇購買“社工庫資料”并轉存于網(wǎng)盤,將鏈接分享到某QQ群,其中包含公民個人信息8100余萬條,檢察機關綜合考慮,認為信息數(shù)量符合“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規(guī)定。審視其他典型案例,也體現(xiàn)了依法從嚴從重的規(guī)制方針,彰顯了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態(tài)度。
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任重而道遠。最高司法機關發(fā)布典型案例,既是對司法機關的生動指導,強調了刑事司法政策,也是對公民的一次深刻普法教育,劃清了是與非的紅線。立法、司法秉持“零容忍”精神,接力打擊違法侵權行為,將為公民撐起一方更安全的藍天。(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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