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擬禁止非法披露個人信息
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 為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fā)展和規(guī)范應用,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11日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禁止非法獲取、披露、利用個人信息和隱私、商業(yè)秘密。
征求意見稿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規(guī)則生成文本、圖片、聲音、視頻、代碼等內容的技術。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提供者應當明確并公開其服務的適用人群、場合、用途,采取適當措施防范用戶過分依賴或沉迷生成內容。
征求意見稿要求,提供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對用戶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承擔保護義務。不得非法留存能夠推斷出用戶身份的輸入信息,不得根據(jù)用戶輸入信息和使用情況進行畫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戶輸入信息。提供者應當建立用戶投訴接收處理機制,及時處置個人關于更正、刪除、屏蔽其個人信息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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