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右中旗:版權保護讓民間文藝之花更艷
光明日報記者 高平 王瀟
民間文藝是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中最基本、最生動、最豐富的組成部分,也是最容易受到現(xiàn)代化浪潮沖擊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而版權是公認的對民間文藝進行保護的有效途徑。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有效利用“民間文藝作品版權保護”項目,讓民間文藝作品更好地“傳下去”“活起來”“走出去”,讓民間文藝之花綻放出絢爛光彩。
近日,當記者走進科右中旗烏力格爾廳,烏力格爾(蒙古語,意為“說書”)藝人們正在撥弄琴弦調音,彈奏著四胡,隨著音樂說唱,用古老的藝術說唱新時代,非常具有感染力。作為科右中旗文化館館長、自治區(qū)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好來寶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韓寶力格也曾為創(chuàng)新苦惱過。他告訴記者,他們創(chuàng)作出一首新作品,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是傳播力度不夠、經濟價值低,無法有效調動民間藝人創(chuàng)作的積極性。
2022年,國家版權局在內蒙古試點“民間文藝作品版權保護”項目,科右中旗以烏力格爾為代表的民間民俗傳統(tǒng)音樂作品的收集整理和活化利用作為民間文藝作品版權保護的著力點,對民間文藝作品申請版權登記認證。截至目前,共申報曲藝作品110件,審批通過106件,審批中4件。騰訊音樂一次性采購版權認定的曲藝作品100件,平均每件作品給藝人帶來約600元收入,后續(xù)還將通過點播、數(shù)字專輯等形式實現(xiàn)二次銷售收入分成。
“在中宣部和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駐科右中旗定點幫扶工作組的扶持之下,目前已與騰訊音樂、快手等建立合作,以版權保護賦能民間文藝作品,為傳統(tǒng)文化賦予時代活力,為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國際傳播提供平臺和渠道。”科右中旗文化旅游體育局副局長馬圖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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