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困難學生受資助引發(fā)爭議,公益要兼顧透明與尊重
作者:然玉
近日,山東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發(fā)視頻稱資助一位女學生3.6萬元,但有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女孩家里裝修看起來很“豪華”:客廳寬敞、瓷磚锃亮、掛壁平板電視。之后,社交平臺又曝光了疑似受助女孩子的照片,女孩打扮時尚。在事件引發(fā)爭議之后,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負責人出面回應:“她們家遭受了幾次大災大難,你了解到她的家庭情況后,可能都要掏錢捐給她。”另外,他們表示這個救助行為都是自行籌錢,“沒有花政府部門一分錢?!?/p>
視頻片段中出現(xiàn)的受助女學生,其穿戴打扮留給網(wǎng)友的第一印象,相較于人們對于貧困學生的原本想象,確實頗有落差。但是,以貌取人的視覺判斷習慣,往往牽連著一套自我的社會經(jīng)驗系統(tǒng),既不準確也不客觀。當現(xiàn)實與預想背離,“質(zhì)疑”就會反射式觸發(fā),相伴而來的就是對個人的道德審查。在東營的這起愛心救助事件中,受資助的家庭被指“疑點重重”:房子看起來整潔得體,女孩看上去光鮮入時。于是乎,質(zhì)疑取代了共情。
盡管當?shù)鼐戎行某吻灞硎痉孔邮谴謇锷w的、沒有房產(chǎn)證的“村改房”,陳述了這家人遭遇的各種不幸,事故鑒定書、醫(yī)院病歷、法院判決書都一一出示,以對質(zhì)疑做出回應,可即便如此,仍有部分網(wǎng)友堅持“就是不信”。
此事作為個案,之所以糾結(jié),是因為其觸及了某些根本性的命題。比如,慈善救助的適用條件。怎樣的對象才有資格獲得救助?是非得要賣房、舉債,山窮水盡、走投無路才配獲助,還是在遭遇巨大困難、確實無力解決之際,就有資格呼吁社會伸出援手?此外,這其中還涉及到受救助對象“權利讓渡”的邊界問題。一個接受捐助的個體,有沒有資格保持基本的尊嚴、體面,能不能在眾人面前淡化自己的窘迫,又或是非得在大庭廣眾毫無保留,將窘迫暴露無遺?
慈善事業(yè),天然對公平性、透明度有著極高要求。如何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回應其合理關切,又能盡量兼顧受助者的自尊和隱私?之于此,或許我們需要形成專業(yè)、標準化的公益運作程序作為支撐,更需要在每一起專業(yè)的慈善行動中積累互信。(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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