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時間“碎片式”工作算不算“碎片式加班”?
一到下班就開會、一到周末就培訓;過年回家被要求攜帶電腦不許失聯(lián)——
休息時間“碎片式”工作算不算“碎片式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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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式加班”該不該有加班費?春節(jié)假期被要求攜帶電腦回家隨時“待命”是否合理?法院認為,公司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員工加班,如果員工有證據能夠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即使沒有審批,也有權主張加班費。
“今年的班就加到這里了!”年關將至,不少習慣了加班的職場人在快要結束一年工作時,會戲謔地這樣調侃。出于工作性質、業(yè)務進度等原因,很多人在春節(jié)假期仍需以各種形式堅守崗位,可有部分勞動者卻在付出之后,沒能享受到應有的權益。
春節(jié)假期里,企業(yè)能否強令員工加班?加班工資該如何計算?一到下班就開會、一到周末就培訓,“碎片式加班”如何認定?
焦點1:開會、培訓到底算不算加班?
有的加班“隱藏”頗深,讓勞動者防不勝防,本屬于自己的時間就這樣被悄無聲息地侵占了。日前,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涉“碎片式加班”的案例。
入職擔任某公司營運總監(jiān)的小姚稱,公司常常在下班后組織開會,周末還會安排參加培訓,頻繁“碎片式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小姚沒想到,自己在兩個月后被公司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雇。
被“偷去”休息時間的還不止小姚。常某所在的公司規(guī)定,加班需由員工提出申請,并且18點至21點是員工的晚餐和休息時間,21點后才是員工加班時間。入職后,常某通過公司系統(tǒng)累計申請加班近100小時,但公司僅認可其中21點以后的加班時間。
常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累計5.7萬余元,仲裁予以支持。公司不服,訴至法院,一審法院根據常某考勤記錄,結合加班申請記錄扣除常某合理的用餐休息時間,判決公司支付常某加班工資3.2萬元。二審維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徐焰表示,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合理合法部分,理應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充分尊重和保障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同時,法院也應當保護勞動者因加班而享有的合法權益,違法規(guī)避用工成本,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規(guī)章制度應被認定無效。
徐焰還提醒,用人單位應當從意識上厘清,加班只是公司應對暫時性業(yè)務需求的應急方式,并非員工的常態(tài)。
小姚的案件也得到了解決。法院最終判決開會、培訓屬于加班,公司應支付加班費1.2萬余元。
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泗涇法庭法官張水紅認為,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這些開會培訓都是用人單位發(fā)起、組織和安排的,確實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所以應當計入加班工資;如果員工有證據能夠證明加班事實的存在,即使沒有審批,也有權主張加班費。
焦點2:春節(jié)假期被要求加班能拒絕嗎?
小張系某咨詢公司的軟件工程師,工作4年后被公司解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載明,小張“惡意拒絕執(zhí)行以及惡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勞動任務、惡意違反公司制定的勞動時間規(guī)定”。他這才明白其中的原委——2019年春節(jié)前,公司以小張負責維護的客戶可能需要應急服務為由,通知他攜帶電腦回家過年,被他拒絕。
更令公司不滿的是,小張春節(jié)休了27天假,在這期間上演“失聯(lián)”。小張則認為,春節(jié)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沒有義務工作,并且27天系正當假期,包括春節(jié)假期11天,加上調休12天以及兩個周末。
小張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9.4萬元以及加班工資等費用,獲得支持。公司不服,又將小張告上法庭,要求判決公司無須支付該賠償金。
拒絕春節(jié)加班,能否構成企業(yè)解雇勞動者的理由?
上海市浦東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針對小張春節(jié)拒絕攜帶電腦一事,現實中確實存在工作有突發(fā)狀況需要處理的情形,企業(yè)該要求并無不妥,但勞動者處于休假狀態(tài),不具有向企業(yè)提供勞動的義務,故其拒絕攜帶電腦不屬于惡意拒絕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法院指出,7天的休假亦出于正當手續(xù)與流程,并非企業(yè)主張的“失聯(lián)”狀態(tài)。結合其他兩項違紀事實未構成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法院駁回了企業(yè)的訴訟請求。
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也審理過類似案件。勞動者已提前買好了春節(jié)回家的火車票,能否拒絕公司的加班安排?公司以此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合法嗎?該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歐陽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guī)定表示,勞動者可以拒絕公司的加班安排,公司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若公司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焦點3:過年加班工資該怎么計算?
面對快節(jié)奏高強度的工作,加班似乎已成為很多人的常態(tài)??墒钦劦郊影喙べY,部分用人單位卻玩起了“沉默”。
2022年春節(jié)前,李梅所在的公司接到一個緊急訂單,要求必須在春節(jié)假期將產品做出來。公司遂召集員工春節(jié)加班,并承諾支付加班費。李梅從除夕到正月初六共7天,每天朝九晚九到公司堅守崗位,沒想到公司對加班工資絕口不提。
“李梅想要計算加班工資時,首先應當了解自己的崗位屬于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中的哪一種?!睔W陽彬說,“初一至初三為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不可以調休抵扣加班工資。除夕、初四至初六為休息日加班,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p>
歐陽彬還針對春節(jié)的情況進行了說明:“正月初一至初三的加班工資,應按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300%計算。除夕、初四至初六的加班工資,應按休息日加班工資即200%計算?!?/p>
歐陽彬介紹,加班工資的具體算法則是時薪乘以加班時長,再乘以工作日(150%)、休息日(200%)和法定節(jié)假日(300%)。她特別強調,加班工資屬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即使李梅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她依然能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之前春節(jié)的加班工資。
對于容易搞混的綜合計時工作制,歐陽彬以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制舉例:“該月的總工作時間應為月工作日20.83天×8小時=166.64小時。超過166.64小時的部分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如安排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還應支付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工人日報 記者 裴龍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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