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 > 即時新聞 > 民生

防疫用個人信息需“疫后即焚”

江德斌 發(fā)布時間:2020-05-13 09:14:00來源: 健康報

  疫情防控期間,出入社區(qū)、車站、道路設置卡口以及飯店、商超等公共場所,掃碼登記、填寫個人信息表已經成為常態(tài)。這在有效追蹤病例、精準防控的同時,也引發(fā)了公眾對于個人信息安全的擔憂。

  基于疫情防控所需采集個人信息,具有法律依據。但是,眾多場所和軟件都在收集個人信息,可能會由于人員保管不善、服務器安全漏洞以及收集主體非法轉讓、提供給第三方用來牟利等因素,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事實上,各地已經出現了相關違法事件。據公安部4月15日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據,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對1522名網上傳播涉疫情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人員進行了治安處罰。4月19日,山東膠州公安發(fā)布消息稱,疫情期間因泄露6000余人個人身份信息名單,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可見,公眾并非杞人憂天。我國網絡信息安全問題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如今防控采集的個人信息更精準、真實,其潛在的商業(yè)價值更高,可適用于許多領域,對商家的誘惑力極大,亦增加了非法盜取、泄露、傳播公民個人信息的風險。

  對此,監(jiān)管部門應未雨綢繆,及早對防控采集個人信息加以規(guī)范管理,制定嚴格的采集、使用、保管、銷毀等流程,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法律責任;建立信息泄露、傳播的防火墻,避免這些信息遭到非法使用。同時,在疫情結束后,應對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封存,并依法予以銷毀,嚴禁違法對信息進行深入挖掘、商業(yè)利用,以確保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無虞。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营山县| 丹东市| 罗田县| 丰顺县| 上思县| 航空| 桓台县| 乌鲁木齐市| 陵水| 图们市| 宜昌市| 吴忠市| 南丰县| 高要市| 景东| 手机| 富平县| 惠州市| 得荣县| 会昌县| 新平| 汉中市| 德兴市| 增城市| 故城县| 鄂伦春自治旗| 香河县| 舒城县| 博爱县| 庆安县| 定远县| 黔南| 东源县| 鞍山市| 宜昌市| 贡觉县| 日土县| 大竹县| 扶绥县| 万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