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運動員歸化之路審視思考:我國存在兩大障礙
“歸化”一詞最早出現(xiàn)于我國東漢年間,《漢書·匈奴傳》有云:“而匈奴內亂,五單于爭立,日逐呼韓邪攜國歸化,扶伏稱臣?!边@里的“歸化”,是“歸順”的意思,和如今歸化一詞有所區(qū)別,依照當前法律中對“歸化”的闡釋,指某個人在出生國以外自愿、主動地取得他國國籍的行為。運動員歸化是指運動員在出生國籍以外自愿、主動取得其他國家國籍,并代表其他國家參加國際體育賽事的行為。
我國歸化運動員從無到有
有關歸化運動員的討論在我國頗有時日,也有引進的先例,最著名的是馬術項目的華天。2008年北京奧運會,華天成為第一位出現(xiàn)在奧運會“馬術三項”上的中國運動員。為了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他自愿放棄了英國國籍。
在競技體育中,運動員歸化已成為一種世界現(xiàn)象,特別是足球這類商業(yè)化程度高的集體項目。有研究者認為,中國足球的歸化呼聲最早可以追溯到20年前,甲B成都五牛隊主教練陳亦明就旗幟鮮明地表示,中國足球需要引進歸化球員。當時,主要目的是沖鋒韓日世界杯。后來,中國隊在沒有歸化球員的情況下依舊挺進世界杯,歸化議題便暫時被擱置了。然而,2002年之后中國足球一直徘徊在世界杯大門之外,“歸化運動員”重新受到關注。正式進入官方層面討論是2015年有政協(xié)委員提議修改“國籍法”,承認雙重國籍,支持運動員歸化,振興中國足球。
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召開的中國足球2018賽季職業(yè)聯(lián)賽總結工作會上,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xié)黨委書記杜兆才正式確認,將出臺有關歸化球員的措施,協(xié)助俱樂部試點歸化具有較高水平的優(yōu)秀外籍球員參加中超聯(lián)賽。
北京中赫國安足球俱樂部總經理李明曾表示,歸化運動員原則有三:第一,具備中國血統(tǒng);第二,要熱愛中國;第三,要具備將來入選國家隊、為中國爭光的能力。
除夏季項目外,歸化冬季項目運動員也值得重視。2015年7月31日,北京聯(lián)合張家口獲得2022年第24屆冬奧會舉辦權,我國冰雪運動迎來了難得的發(fā)展機遇。但由于我國冰雪運動起步晚、基礎差、底子薄,與世界冰雪運動強國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國際冰雪體育項目競爭愈發(fā)激烈的今天,對處于人才金字塔頂端、具有杰出技能的高水平冰雪運動人才的全球招募亦愈發(fā)呈現(xiàn)白熱化狀態(tài)。
谷愛凌,出生于2003年,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中國人。2019年,她宣布加入中國國籍。如今,16歲的她已展露出非凡的天賦——2020年2月16日,在2019/2020賽季自由式滑雪世界杯加拿大卡爾加里站中,谷愛凌摘得女子坡面障礙技巧冠軍,并在15日以同樣絕佳的表現(xiàn)摘得女子U型場地冠軍。
“有人已將她看作目前世界上最優(yōu)秀的女子自由式滑雪運動員,盡管她只有16歲?!边@是國際滑雪聯(lián)合會在官方網站上對谷愛凌接連“解鎖”兩項冠軍、創(chuàng)造歷史后的評價。2022年,如無傷病困擾,她將出征冬奧,主場作戰(zhàn),為中國爭光。
運動員歸化存兩大障礙
入籍制度不完善是我國歸化運動員的一大障礙。
不少學者在研究歸化問題時提出的建議都包括修改國籍法,但也有研究者認為,修改國籍法承認雙重國籍和歸化運動員沒有直接關系。譬如,日本歸化運動員現(xiàn)象頻繁,其同樣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允許運動員在22歲前選擇一國國籍。因此,我國歸化運動員的制度障礙,不能完全歸咎于國籍法,而是主要受限于入籍政策。
綜合我國法律和入籍相關規(guī)定,雖然于現(xiàn)階段,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可以從其他層面另辟蹊徑。據相關研究,在不修改國籍法的前提下,可以對國籍法第七條第三項中有關入籍條件的“其他正當理由”給予解釋說明——把引進急需的體育人才作為其中一個“正當理由”,允許外籍運動員加入中國國籍。此外,取得永久居留的權利是加入我國國籍的前提。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國家急需的體育人才,與該規(guī)定并不相違背。因此,歸化優(yōu)秀外籍運動員加入我國國籍是符合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
認同感不強是我國歸化運動員的另一個障礙。
當下,競技體育比賽逐漸演變成代表一個國家經濟、軍事實力以外的另一個重要領域。在一些國家,利用歸化運動員來提高本國體育成績,時常讓民眾難以接受。譬如卡塔爾等國大量歸化男籃運動員,造成了民眾情感波動、認同感不強等諸多矛盾。
我國是人口大國,如僅靠歸化運動員來發(fā)展本國競技體育運動,在民族意識層面可能是難以接受的,但在體育全球化的進程中,歸化運動員對于迅速提升競技運動水平又可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們應堅持“自我造血為主,引進歸化為輔”的發(fā)展方向。歸化運動員只能作為發(fā)展我國體育事業(yè)的輔助手段,作為體育強國,我們還是應該堅持“打鐵還需自身硬”的原則,加強后備人才的培養(yǎng),把培養(yǎng)國內優(yōu)秀體育人才作為重要任務。誠如姚明所說:“如果我們不能從自身著手很好地解決人才問題,那都只能爭一時而非爭一世?!?/p>
在此基礎上,適當調整運動員歸化相關政策,發(fā)揮其“傳、幫、帶”作用,由點到面帶動整個項目發(fā)展。
此外,將目光集中于海外華裔,也不失為一個解決辦法。海外華裔體育人才眾多,其中不乏像林書豪、陳佳裕這樣的優(yōu)秀體育人才。華裔是中華民族血脈傳承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華裔運動員歸化后民族榮譽感相對高,不僅可以壯大國家隊的實力,還可以強化海外華人對國家體育發(fā)展的關注和參與,從而為我國體育事業(yè)騰飛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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