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物界專家學者針對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發(fā)出《天龍山倡議》
中國西藏網訊 7月24日,“新時代石窟寺保護與實踐”專家研討會在山西省太原市召開。通過研討和交流,研討會發(fā)出了關于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天龍山倡議》。
圖為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共同發(fā)出關于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天龍山倡議》
研討會上,國內石窟寺保護利用領域的專家學者圍繞“新時代石窟寺保護研究與實踐”進行了深入交流與研討。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李裕群、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副院長崔劍鋒、上海大學文化遺產保護基礎科學研究院院長黃繼忠、新疆龜茲研究院研究員趙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長黎方銀、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李崇峰、敦煌研究院保護研究所所長郭青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長朱巖石分別以流失海外天龍山造像之追尋、天龍山石窟回歸佛首檢測研究分析、天龍山石窟雕刻風化與水害問題治理、克孜爾石窟壁畫復原研究、石窟寺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法理思考、中小型石窟寺保護問題的應對策略——以重慶市為例、從云岡石窟近年發(fā)掘和清理談石窟寺考古的意義、敦煌石窟的保護與未來任務思考、論北朝皇家石窟佛寺與都城營建的關系為題,介紹了我國石窟寺流失文物情況、石窟寺保護利用現(xiàn)狀及未來發(fā)展展望。
本次研討會恰逢天龍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回歸儀式,與會專家學者有感于我國政府開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促進文明交流互鑒的堅定信念和堅決行動,通過研討和交流,一致決定發(fā)出關于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天龍山倡議》。倡議闡述了中國石窟寺保護研究領域專家對石窟寺流失文物的基本立場、基本觀點,強調中國石窟寺的重要價值和其體現(xiàn)的理念精神,譴責歷史上戰(zhàn)爭劫掠、盜竊、走私等行徑對中國石窟寺造成的嚴重破壞,認為中國石窟寺流失文物追索返還事關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和民族情感,更是保護全人類共有文化遺產不可或缺的工作。
為促進更多石窟寺流失文物回歸中國,倡議進一步提出:支持中國政府對中國海外流失文物擁有所有權的原則立場,支持文物原屬國追索流失文物的正義事業(yè);發(fā)揮石窟寺保護管理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高等院校作用;鼓勵文物商店、文物拍賣公司、收藏者等市場參與方提高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各項工作;呼吁各國建立發(fā)展歷史上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國際規(guī)則體系,健全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國際合作機制。
《天龍山倡議》是流失文物追索返還領域,第一個聚焦石窟寺文物的學術會議文件,反映了中國文物界專家學者對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態(tài)度和主張,對于凝聚各國、相關國際組織,國內文博機構、文物市場參與方和社會各界的共識和力量具有積極意義。
本次研討會由國家文物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指導,山西省文物局、太原市人民政府主辦,太原市文物局承辦。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guī)司、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科技司),山西省文物局、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市文物局等相關負責人參加了研討會。(中國西藏網 記者/劉莉 圖片由國家文物局提供)
附:《天龍山倡議》全文
《天龍山倡議》
2021年7月24日,天龍山石窟佛首回歸儀式暨新時代石窟寺保護研究與實踐學術研討會在中國太原舉行。參加活動的全體專家學者共同見證天龍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回歸原屬地的盛事,有感于中國政府開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促進文明交流互鑒的堅定信念和堅決行動。我們通過研討和交流,對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達成一致意見:
強調石窟寺是集古代建筑、雕塑、壁畫等為一體的重要文化遺產形態(tài),凝結著宗教、文化、藝術發(fā)展形成的燦爛成就。中國石窟寺歷史悠久、分布廣泛、規(guī)模宏大、體系完整,體現(xiàn)了中華民族開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價值理念和天人合一、自強不息的文化精神。
譴責歷史上戰(zhàn)爭劫掠、盜竊、走私等行徑對中國石窟寺造成的嚴重破壞,致使石窟寺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遭到永久損害,大量珍貴石窟寺文物至今仍流失海外,中國歷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缺失了不可替代的寄托。
相信流失文物回歸原屬國的重要性已為國際社會所公認,以聯(lián)合國為核心的國際組織在體系機制方面取得諸多進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各國實踐正在努力推動。但由于國際規(guī)則不足、各國法律相異,加之基礎研究欠缺、各方力量分散,中國石窟寺流失文物回歸尚存諸多障礙。
意識到中國石窟寺流失文物追索返還事關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和民族情感,更是保護全人類共有文化遺產不可或缺的工作。應當反思歷史,充分考慮中國石窟寺流失文物對于中國人民的特殊重要性,通過多種方式促成其回歸中國。
有鑒于此,我們鄭重倡議:
一、支持中國政府對中國海外流失文物擁有所有權的原則立場。支持文物原屬國追索流失文物的正義事業(yè),支持國際組織協(xié)調各國追索返還行動,建立更加公平正義的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國際新秩序。
二、發(fā)揮石窟寺保護管理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高等院校作用,加強石窟寺文物保護利用,防止石窟寺文物被盜竊和非法出境;推進石窟寺文物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研究,調查中國石窟寺流失文物情況,建設運行中國海外流失文物數據庫石窟寺專庫;加強人才培養(yǎng),壯大石窟寺文物研究保護利用人才隊伍。
三、鼓勵文物商店、文物拍賣公司、收藏者等市場參與方提高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在開展和參與文物流通過程中及時關注石窟寺流失文物信息,對可能屬于被盜竊或非法出境的石窟寺文物主動停止交易,采取積極措施促使其回歸原屬地、原屬國。
四、重視石窟寺文物的宣傳展示,引導公眾協(xié)同開展石窟寺文物保護利用。推動石窟寺流失文物回歸原屬國形成更為廣泛的社會共識,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各項工作。
五、呼吁各國加入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公約、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1995年公約及其他相關國際條約;通過一切可能的方式,推動有關國際條約的實施,提升有關國際條約的效能,建立發(fā)展歷史上流失文物追索返還的國際規(guī)則體系。開展區(qū)域和國家間合作,加強跨國執(zhí)法和司法協(xié)助,健全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國際合作機制。
我們將始終秉承流失文物回歸原屬國的國際共識,協(xié)力提供石窟寺文物追索返還的中國方案,創(chuàng)新中國實踐,傳播中國主張;發(fā)揮石窟寺文物在新時代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共同促進人類文明繁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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