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警方破獲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記者6日從青海省公安廳獲悉,日前,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在青海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西寧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的指導(dǎo)下,聚焦生物多樣性以及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重點打擊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活動,破獲一起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涉案總價值達三十余萬元。
據(jù)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警方介紹,今年2月初,城中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一條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的案件線索,將此情況匯報給分局黨委,并成立工作專班,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通過對該案件的梳理深挖,工作專班進一步掌握“犯罪嫌疑人將于近期攜帶疑似野生動物制品,在南川西路客運站乘車前往外州縣進行販賣”的線索。通過半個多月的查緝布控,一名男子終于在2月28號12時左右,引起辦案民警的注意。
“當時對該男子進行詢問時,他表現(xiàn)異常緊張,我們當即決定對該男子進行進一步盤查?!鞭k案民警溫世東認為,如果案件線索是真的,案件辦理的方向是對的,那么眼前的這個人極有可能就是這起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當該男子隨身背包的拉鏈被拉開時,映入眼簾的物品讓現(xiàn)場所有工作人員著實感到一驚,小小的背包中竟然裝有疑似麝香14個、鹿茸4根、狼牙44顆、熊膽6個、麝尾3個。
隨即,辦案民警對這些疑似野生動物制品進行扣押,并送往涉案財物中心保存,同時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傳喚至城中公安分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接受訊問。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對自己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李某某攜帶的野生動物制品并非自己獵殺,而是在西寧市某市場收購所得,這就意味著他的背后還有“上家”。
為了對此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全鏈條打擊,辦案民警立即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上家”開展偵查工作,而李某某只知道兩名“上家”的外號,且以往2次交易距今已長達2年,這讓案件的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辦案民警只得對案件線索進行再梳理、再分析、再研判,并將摸排方向重點對準西寧市某市場及周邊賓館酒店,期望從中尋出蛛絲馬跡。
面對幾十個有此外號的賣家、十幾家賓館酒店、五六個大型停車場以及三四個月就更換經(jīng)營業(yè)主的市場商鋪,辦案民警不停摸排線索,最終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兩名“上家”的人員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也已于4月6日,被西寧市城中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據(jù)悉,經(jīng)公安部指定司法鑒定中心對該起野生動物制品進行鑒定,鑒定結(jié)果為14個麝香和3個馬麝尾巴。按至少來源于14個個體進行價值計算,其中9個馬麝、4個林麝和1個喜馬拉雅麝均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疑似鹿茸鑒定結(jié)果為馬鹿茸,涉案總價值為336000元。
至此,該起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順利告破。經(jīng)與青海省公安廳森林警察總隊溝通得知,該案因涉案價值巨大,成為近年來該省地方公安查獲麝香數(shù)量最大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此外,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在這起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背后有著一條較為完整的“產(chǎn)業(yè)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僅是其中的“一環(huán)”。李某某收購野生動物制品進行販賣,從中獲益,而李某某2位“上家”又是這條黑色“產(chǎn)業(yè)鏈”中的更高一環(huán),他們手中掌握著更多的野生動物制品,一直在從事非法販賣野生動物制品犯罪活動。
西寧警方表示,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這條非法“產(chǎn)業(yè)鏈”的頂端必定是非法狩獵,而這兩名“上家”手中的野生動物制品又是來自哪里的呢?還有不少案情需要進一步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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