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藏網(wǎng) > 生態(tài)

制定出臺《青海省重要濕地占用管理辦法(試行)》

發(fā)布時間:2022-11-04 10:53:00來源: 青海日報

  11月2日,記者從青海省林業(yè)和草原局了解到,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濕地資源用途管控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青海省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近日,經(jīng)省政府審核同意,省林草局印發(fā)《青海省重要濕地占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結果顯示,青海省濕地面積510萬公頃,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21.8%,居全國第一,有沼澤草地、內(nèi)陸灘涂、沼澤地、森林沼澤4大濕地類型。豐富的資源、多樣的類型,強大的生態(tài)功能,使之成為我國乃至世界上影響力最大的生態(tài)調節(jié)區(qū)。

  據(jù)悉,《辦法》嚴格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保護優(yōu)先、嚴格管理”的原則,從三個方面規(guī)范了建設項目占用濕地管理。明確了建設項目占用濕地時應當征求林業(yè)和草原部門意見的程序,包括縣級、市(州)級、省級林業(yè)草原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進行預核、初核及現(xiàn)場評估、會議審查等相關規(guī)定。明確了省、市(州)級林業(yè)草原部門管理權限,省級重要濕地占用由省級林草主管部門管理,一般濕地占用由市(州)林草主管部門管理。建設項目規(guī)劃選址、選線審核或者核準時,涉及占用省級重要濕地的,征求省級林業(yè)草原主管部門意見;涉及占用一般濕地的,征求市(州)級林業(yè)草原主管部門意見。明確了濕地分級管理。濕地面積(范圍)為第三次國土資源調查數(shù)據(jù)公布的全省濕地面積。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重要濕地指列入國家(國際)重要濕地和省級重要濕地名錄的濕地,一般濕地指重要濕地以外的濕地。

  《辦法》的出臺,既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具體實踐,也是建立濕地保護管理長效機制的具體舉措,推進濕地保護法治化建設的有益探索,將有效推動青海省濕地資源保護高質量發(fā)展,為全省生態(tài)文明建設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或“中國西藏網(wǎng)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德安县| 汉沽区| 平顺县| 平潭县| 江陵县| 南昌市| 黑河市| 穆棱市| 大庆市| 清原| 古蔺县| 大渡口区| 大方县| 通海县| 上栗县| 米泉市| 石门县| 昔阳县| 佛冈县| 贡山| 西安市| 定陶县| 喀喇| 长白| 新泰市| 灵川县| 清新县| 蓝山县| 启东市| 旬阳县| 翁源县| 鹤庆县| 汉中市| 海林市| 苏尼特左旗| 专栏| 庐江县| 沐川县| 文昌市| 南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