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向善 見賢思齊 德耀中華】黃黎明:見義勇為的編外警察
日前,第八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審核確定了由各地和軍隊系統(tǒng)推薦的包括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yè)奉獻、孝老愛親等5類322名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下面來看今天(7月22日)的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展播。
今年3月日號下午,婁底市市民張女士在路上行走時手機被偷。這一幕,剛巧被乘坐公交車上的婁底市廣播電視臺記者黃黎明看到。憑著多年做政法新聞的經(jīng)驗,他預測扒手得手后很快會溜走,便立刻請求司機開門,自己下車進行追趕。
隨后,黃黎明立刻撥打報警電話,將扒手交由警方處置。據(jù)查,犯罪嫌疑人有盜竊前科,是個“慣犯”。隨后,張女士也在警方通知下順利拿回了手機。
2006年5月一天,禁毒民警查處一起重大持槍販毒案。當時人群中藏匿著4名嫌疑人,但現(xiàn)場只有3名民警,作為記者的黃黎明趕到地點時主動請纓,不僅協(xié)助警察抓獲一名嫌疑人,還從嫌疑人身上搜出一把已經(jīng)上膛的手槍。而黃黎明在胳膊受傷的情況下,仍然忍痛繼續(xù)拍攝完成工作。
35年來,黃黎明13次見義勇為,抓獲或協(xié)助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近300人,榮立三等功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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