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性別為由拒聘婦女最高可罰5萬
發(fā)布時間:2023-02-03 17:1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2月3日電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fā)布關(guān)于印發(fā)《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涉及婦女權(quán)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其中明確,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或因結(jié)婚、懷孕、產(chǎn)假、哺乳等,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行為,最高可處五萬元罰款。(中新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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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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