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嚇記者案上訴期滿 法律界人士呼吁嚴懲
海外網(wǎng)9月17日電 亂港頭目、“壹傳媒”創(chuàng)辦人黎智英于2017年一次非法集會上涉嫌刑事恐嚇一名男記者,有關案件的14天上訴期于17日屆滿。香港律政司表示仍在考慮是否上訴,發(fā)言人稱律政司正研究裁判官的判決理據(jù)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后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據(jù)香港東網(wǎng)報道,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6月一次非法集會上,在未被挑釁的情況下恐嚇一名男記者,法庭此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但最終仍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案件有非常充分的上訴理據(jù)。此外,在“壹傳媒”股價異動事件中,香港警方早前拘捕15名“壹傳媒”炒家,傅健慈認為警方應就案件搜證,律政司之后可跟進及提告。
黎智英目前官司纏身,除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外,還面臨5宗案件、共涉7項控罪,包括涉嫌刑事恐嚇記者、2019年涉嫌分別組織和參與3場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jié),以及在今年6月于銅鑼灣維園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jié)而將被控等。他還在2014年卷入政治捐款丑聞,又被指是非法“占中”主要黑手兼“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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