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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航空發(fā)布涉及北京航班客票退改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2-06-22 10:02:00來源: 西藏日報


西藏航空的飛機起飛。資料圖

  為配合當(dāng)?shù)刈龊靡咔榉揽毓ぷ鳎瑓f(xié)助旅客做好客票退改工作,依據(jù)市場變化,6月15日,西藏航空公司發(fā)布對涉及北京進出港航班的國內(nèi)客票退改方案通知。

  2022年6月14日24時(含)前購買的088開頭客票,包括掛TV航班號的代碼共享及國內(nèi)經(jīng)停、中轉(zhuǎn)/聯(lián)程航班,在2022年6月9日0時(含)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且行程為下述情況之一的可退改客票。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2年6月9日(含)至2022年7月9日(含)之間的航班;旅客實際旅行行程涉及北京,且可以提供旅行(或入住)日期為2022年6月9日(含)至2022年7月9日(含)期間涉及北京的相關(guān)材料(與西藏航空客票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機票、火車票、大巴票、酒店預(yù)訂單)。

  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首次提出航班變更申請,變更至2022年10月9日24時(不含)前的航班,免收變更手續(xù)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額及票價差額;再次提出變更申請或變更至2022年10月10日0時(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變更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未辦理過客票變更,且在航班起飛前取消了座位的客票申請退票,免收退票手續(xù)費;如旅客要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如航班發(fā)生變更、延誤或取消,按西藏航空不正常航班客票規(guī)定辦理退票。符合本通知適用范圍的客票,已在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4日之間辦理過自愿退票的旅客,收取的手續(xù)費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原辦理渠道申請補退。

(責(zé)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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