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租房提取政策擬調整
9月20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通知》擬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租房力度,提高租房提取資金的到賬頻次。職工申請?zhí)崛∽》抗e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資金由現行的按季度劃轉調整為按月劃轉至職工的銀行儲蓄賬戶。
《通知》擬規(guī)定,養(yǎng)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繳存職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以本市統(tǒng)一貸款限額為基礎上浮20%。養(yǎng)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養(yǎng)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
市住建委等七部門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調控政策促進房地產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通知》,我市將第二套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從60%調整為40%。為方便職工申請組合貸款,有必要將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與商業(yè)銀行保持一致?!锻ㄖ窋M規(guī)定:本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價格40%的首付款。(記者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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